匿名 2018/4/18 19:37:09
愿家园和谐,愿回家即是心安
我不是水军,我不是五毛党,我是事发楼盘的业主、“砸车”当事人的邻居,我有话要说:
1、对大家说:
我不主张、不宣扬暴力,不论你说当事人蓄意炒作也好,给泰拳抹黑也好,冲动失理也好,法制社会,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错就是错,他已受到法律的惩罚,同时对其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我仅代表我个人愿与我这位当事人邻居一同接受社会、媒体、舆论、武林同道、江湖人士的谴责与批评,愿每个家园都和谐幸福,安居乐业,没有暴力。
2、对媒体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都是法,法无高低,违者皆错。但有些媒体在此事件上做出选择性的“博眼球”报道,难道是“泰拳”“暴力砸车”这些标题更吸引大众读者吗?你们到底是在解决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还是在宣扬暴力啊?那为什么该楼盘规划里给住宅配套的地下停车位被开发商拿给商场做商业停车用时你们不报道呢?那为什么当年该项目业主与开发商就车位问题产生纷争被一群不明人士殴打且打人者逍遥法外,而业主却被抓起来时你们不报道呢?该项目住宅下附属地下停车场晚上空荡荡的可业主的车没法停时你们不报道呢?一个车位卖20多万且没有月租车位的奇葩楼盘你们见过吗?媒体大编们,引领读者透过现象看本质,做个系列深度报道,扬善惩恶就靠你们了。
另,“占车位占车位”还在用着如此轻言儿戏般的标题,难道私人购买的产权车位难道就可以随便侵占吗?难道就是因为侵犯他人物权的违法成本太低了吗?难道你们不知道他侵占他人私家车位已经违法了吗???媒体大编们,你们知道你们承担着国家普法宣法的责任吗?试问你家里闯入一个陌生人睡在你床上,请不走还没办法时,你作何感想?这事要放歪国,我不敢保证闯入者还能看见明天的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总则第一章第一条就明确了“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颁布十年来,国人物权意识越来越强,但这一次普法宣法,你们有失偏颇。
3、对相关XX说:
是不是可以出台相关措施来保障车位所有人的合法利益呢?地方立法也可以嘛
4、对“侵占车位者”说:
“临时停一下,给物业说了一声”,呵呵,那把你女人临时撩一下可好?乖,不要再有下次,大家都遵纪守法,新生活才和谐。
5、对我的邻居当事人说:
你好,我们仅匆匆擦肩一面之缘,我们相互对彼此都了解甚少。今次之事,我相信你是长途接老父亲回家,疲劳了,一时失理冲动所为。在我眼里,你和善、大方、简单直爽、明事理,记得你每次钓鱼回来,都在业主群里喊有老人孩子的邻居们下楼免费领鱼吃;记得业主们一盘散沙时,你主动牵头带领大家组织筹备成立业委会的事;记得因为有你的保护,业主代表们第一次不用担惊受怕的跟物业及开发商谈住宅配套车位的权益。在我眼里,男儿35岁后才算成长为男人,你还有几年,这算是成长的代价吧,习武之人,先做人,再做事,但人对了,事糙了也不行,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泰拳文化传播者,也好为“一带一路发展,中泰文化交流事业”做贡献啊,你说是不。
保重,我等你回来,好邻居!
愿每个家园都和谐,愿各位回家即是心安
此事发生后不久,一位业主的私家车位又被侵占了……
大源村茅庐草民一枚,勿砖,谢谢
2018年4月18日疾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