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策好,可到了农民这儿就变了”
为啥拆房子?余干县玉亭镇排岗村村民张云春说,“要拆啊,干部说建设新农村,脱贫。”
2018年4月,《南昌日报》报道称,统计数据显示,江西省还有8万户农村四类困难对象需实施危房改造。今年江西省将重点支持8个计划脱贫摘帽的县,并对8个县的四类对象危房改造任务予以全部保障;重点支持1000个2018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村,对这1000个贫困村的四类对象存量危房予以全部保障;重点支持2018年计划脱贫的4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这40万人的危房改造需求予以全部保障。
此外,农村宅基地改造是拆除行动的另一大政策背景。从去年7月中旬开始, 余干县在5个乡镇场、16个行政村开展宅改试点工作。当地官方媒体称,这是农村综合改革的“牛鼻子”,是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突破口”。
然而,有村民这样对记者评价说:“中央政策好是好,可到了我们农民这里,就变了。”
拆除仍在正常使用的房屋,却没有任何补偿让不少村民意见颇大。张云春说,“还有钱?想得美啊,没有什么补偿。”玉亭镇排岗村村支书高健生也证实,普通瓦房拆掉之后确实没有补偿。塔前村一位村干部则称,只对贫困户有补贴,对非贫困户没有补贴,“要看具体情况。”
为避免拆除,自行改造房屋花费不少。
余干县洪家嘴乡一位村民自己花钱重铺了自己的瓦房。“去年说要拆掉,我说我会弄好,就不要拆了,请了师傅,300块一天,总共一起3000来块钱。”
上述塔前村村民也准备按要求把自家的灰瓦换成琉璃瓦,“最近涨价了,大概要花8000多块钱”。老太太最着急的是,天气太热,找不到师傅来施工,“政府说过几天就要来拆。”
拆完重建更要花一大笔钱。《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的多位被拆户主说,因为没地方做饭、放农具,甚至没地方住,不得不重建。
前述余干县官员称,居住在D类危房的住户,政府每幢补助两万或2.2万元,拆除重建。
2017年11月发布的《江西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显示,2017年,全省共实施8.02万户四类困难对象和5.2万户一般困难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资金筹集如下:一是中央财政资金。根据国家部委要求,2017年起中央财政资金仅限于支持四类困难对象危房改造,按照户均1.3万元标准安排资金。二是地方财政资金。省县两级财政按照户均5000元标准共同安排资金支持四类困难对象和一般困难户改造危房。
“我不在家,房子就拆了”
《中国经济周刊》曾报道过2017年3月17日拆除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空心房”时发生的明经国伤人致死案。
2017年11月发布的《江西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曾指出,实施过程中要规范操作程序,严格管理,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要明确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使其主动、积极建设美好家园。
余干县政府官网发布消息称,8月1日下午,县委书记胡伟轻车简从来到社赓镇土桥村指导脱贫攻坚工作,要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房屋改造未开工或进展缓慢的要加快建设进度,加大农村D类危房和影响村容村貌、公共安全的废弃房拆除力度。同时,胡伟也强调,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余干县一位官员的一段话透露了当地官员的心态:“我们在进行村庄整治,打造干净整洁村庄。总不能把一个破烂村庄带入小康。”余干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脱贫摘帽是当地的硬性任务。
面对考核压力,有些基层官员很容易陷入“一刀切”的工作方式中。
当高红军反映其房屋被拆错了,玉亭镇一位副镇长口头回复称:镇里拆空心房,不可能每个人都满意。拆掉你的房子,别人也没有什么好过的。政策有左有右,有对有错。“这个事情一条线,从这个省里到市里,市里到县里,县里到镇里,再落实到户。你也要理解,他也是根据政策。如果你房子可拆可不拆或者其他情况,村干部就会跟领导报告,领导说一定要拆,那就没办法。”
张云春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同意不同意都没用,来了好多人,你不同意就做你工作,说拆了怎么怎么好之类的,没有办法的,我老人家怎么弄得赢他们啊,棺材也要弄掉我的。”
村民高红军也说,村干部之前只通知要拆他家的房子,但没有说是哪一天来拆。“我不在家,就拆掉了。”
有律师对记者说,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要拆除房屋,不管是以什么理由都应该事先征求并获得户主同意才能实施拆除,否则涉嫌非法损害他人利益。
玉亭镇第一副书记李忠明称,县里是有个文件,拆老房、危房,要做鉴定,如果是危房,就要拆。
然而,无论是被当作空心房还是危旧房,当地多位居民均称从未见过拆除队伍出示过任何文件,拆除前也没有对房屋做过鉴定。
8月1日,在排岗村村干部带队拆除自家老宅时,当地居民张建国一家和拆除工作队发生激烈冲突,双方动了手。随后,张建国与儿子跑出去躲了起来。排岗村的拆房行动也按下了暂停键。
拆除后重建有多难
8月10日,站在曾经的房子前,如今的一堆瓦砾中,70岁的斯秋云说,“从钩掉了房子到现在我都没怎么睡过,我现在做饭的地方都没有,就是老人家的日子最难过。”
斯秋云和其他邻居发愁的是,一堆的建筑垃圾无从处理。上述玉亭镇副镇长称,政府不负责清理垃圾。玉亭镇排岗村村支书高健生也明确说,拆下来的垃圾由被拆户自己处理。
除了清理满地瓦砾,对斯秋云、高红军等人来说,更大的难题是要争取重建。
8月10日上午,在玉亭镇政府办公楼四楼,一位中年男性工作人员对高红军说,“你飞上天都不可能让你建起房子来,不可能,能够让你做厨房已经非常不错了。”
即便能够获得重建资格,建房本身的成本之外,建房户还得额外承担一笔不小的费用。
按照玉亭镇的规定,对符合一户一宅需在危旧房拆除后的原地基上改建房屋的农户,要通过自下而上的程序报镇农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办理相关手续,缴纳一万元履约保证金,方可按建房规定开工建设;对一户多宅的农户,危旧房拆除后,一律不准在原地基上修建房屋。但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针对在2018年6月13日之前已经建成房屋地廊且已立好一层房柱的,可按村宅基地改革要求向本村小组交纳有偿使用费(建议有偿使用费收取标准、一个平方米每年不少于15元,一次性交满10年,每户的总金额不得低于两万元),另再缴纳建房履约保证金两万元。通过村民理事会同意,且在村公示后,才能续建(按农民建房规定的面积、高度、户型等建设)?。
关于建房,该文件还规定,建房户必须签订建房履诺协议(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建房高度不得超过12.1米,户型按规定的徽派风格等建设),若违反建房规定一律不退回履约保证金,用作违规建房的拆除劳务费。所没收的违约保证金30%返回各村用于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经费。
在余干县,徽派风格是官方指定的民居风。《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当地也发现不少六七层的楼房上均加装了徽派风格的马头墙。有居民称,这是政府出资统一施工修建的。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不少被拆除的老房子正是传统民居的留存,部分木结构楼房的雕花窗、马头墙、纯卯榫结构等保存着传统的民居特色。
在上半年的“抢棺砸棺”运动中,86岁的高长芳老人侥幸留下了棺材。眼下,玉亭镇与排岗村的干部们又在做她与家人的工作来拆除老房。“村干部这几天已经好几次说要拆,不知道哪天就会被‘钩机’(挖掘机)钩倒。”
(文中村民均为化名)
原标题:江西余干县"瓦房"强拆调查:"刚来抢棺材,又来拆房子,这是要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