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交通肇事案件通报
2019年2月5日18时50分许,姜某某(男)驾驶浙AH2M66小型普通客车,在淳安县淳开线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淳开线73km+260m路段(汾口镇宏鲍村)时,撞到道路北侧硬路肩上的行人刘某某、夏某某、鲍某某,造成3人受伤、车辆受损。后3人经淳安县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姜某某肇事后弃车逃逸,于19时40分许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检测姜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7.8mg/100ml,系醉酒驾驶。
经侦查,姜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三个女孩为“村晚” 准备了一个舞蹈节目
快报记者了解到,年初一晚上6点半,淳安县汾口镇宏鲍村在村内祠堂举办了第二届“村晚”,三位女孩都将参加“村晚”的演出。
“‘村晚’是我们村里自己办的春节联欢晚会,节目都是村里人自己排演的,去年办了第一届,反响不错,今年是第二届。三个女孩本来是要一起表演一个舞蹈的,她们的节目在晚会的中后段。”一位村民说。
事发村道 离演出的祠堂50米远
晚7点左右,正在家中与亲友小聚的村民鲍先生听说祠堂附近发生了车祸,马上赶到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就在祠堂不远的村道上(鲍先生说祠堂离村道大概50米左右),晚上没有路灯,非常黑。
昨天早晨,鲍先生再次去了事故现场,“现场有一些被车撞断的栏杆,女孩子的衣物还留在路边。”
鲍先生说,他听村里其他村民讲,肇事司机是附近村的,当天晚上曾经在多个村民家中喝酒。晚会开始后,三个女孩参演的节目还没轮到,她们去演出的时候,走在路边被肇事车撞了。事后村里很多人说,肇事司机酒驾,而且逆行。
“几个孩子被撞出很远,又是晚上和路边草丛,也是找了一会才找到送到医院的……”
三个女孩其中一个的父亲是宏鲍村人,另两个的母亲是宏鲍村人。三个女孩,都是十四五岁年纪,一个上小学,两个上初中。一个在杭州上学,一个在诸暨上学,还有一个在汾口镇上学。
“出事的地方跟我家还有点路的,出事的几个女孩子,我只对其中一个有点知道,她爸妈在杭州打工,听说刚刚在杭州买了房子,女孩子学习成绩特别好,上初一,人也特别懂事,上头有个哥哥。
“事情出了以后,我们这边紧急召开了会议,把每个村的负责人都喊去开会了,要加强酒驾整治和宣传。”
关于肇事司机,据一位村民讲,肇事司机40多岁,开的是一辆路虎车,出事以后丢下车跑了。
另一位村民说,他认识肇事司机的同学,听说肇事司机是附近另一个村的人,车子是问他姐姐借来的,他姐姐姐夫做生意的。
(原标题:男子大年初一醉驾撞人逃逸 致3名花季少女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