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6月22日发布关于康某武在抖音平台实名举报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周珂一事的回复,全文如下:
6月21日,康某武在抖音平台发布了实名举报我院检察官周珂的短视频,称其在2018年罗某某诈骗案中被骗1708000元,举报承办检察官周珂弄虚作假、颠倒黑白,未认定其是罗某某诈骗案件中的受害人。
康某武就此案曾于2022年1月5日在问政湖南张家界市委书记留言板块中发布,2022年1月11日张家界市委网信办要求我院就此案作出书面回复。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于2022年1月13日要求检务督察部组织专门力量就康某武举报周珂同志的问题线索开展核查。
经核查,2019年12月31日,我院就此案曾召开检察委员会讨论,对康某武所述款项为罗某某诈骗案中的涉案金额,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承办检察官周珂在起诉书中不予认定符合法律规定。
我院在办理此案时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准确、诉讼程序合法。若当事人不认同我院的核查结论,可按法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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