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表示,“十四五”期间,住建部将采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等四大举措,提升住有所居领域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其中,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初步计划在40个重点城市新增65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1300万新市民、年轻人等缓解住房困难等。
“新市民、年轻人”的表述,说到这些城市最有活力人群,但又是最饱受租房之苦的人群的心坎里。这些群体的收入水平不算低,但以现有的收入水平难在大城市实现买房梦,而他们之前因为户籍、收入等原因是被排除在既有保障房机制之外。
城市的活力,很大程度就体现在移民流入的活力上;城市梦,一般指的就是青年人的梦。2021年以来,中央多次提及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等,先是写入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随后于2021年4月住建部和发改委印发通知,明确40个城市在2021年筹集建设93.6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接着6月份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22号文),紧接着2021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明确提出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的要求等,凸显出决策层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高度重视。
显然,这次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主要是就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战略部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落实方案和细则。
当前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三重压力,通过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将年轻人、城市新市民等住房困难人群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不仅有助于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建设性财政向公共服务财政的转型,为居民提供更丰富的防护型保障体系,而且通过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将有助于舒缓需求收缩、供给冲击的敞口风险,为经济的稳中求进添砖加瓦。
从政府职能角度看,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完善防护型保障体系,实现政府财政由建设型财政向公共服务型财政转型,为全社会提供完备的公共服务保障安全网,有效激活市场主体的活力、能动性和创造性。
安居才能乐业。以土地和住房构成的地租是最基础的经济要素,当前的高房价、高房租,直接抬高了经济社会的运行成本,这反映在微观主体领域,就是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及用工难、用工贵等问题,就城市新市民和年轻人而言,则是增加这部分群体扎根城市的成本,导致了人才非理性、非自愿流动。
将城市“新市民和年轻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纳入基于公共服务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将有助于缓解这部分人群在城市的居住成本,改善其居住条件,使其能够在城市安居下来,为事业拼搏,投身于城市经济发展和价值创造的大潮中来,照亮这些人的城市梦。
同时,这还有助于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提高财政资金的杠杆效率,如政府通过承租城市闲置住房,推进以租代建,不仅节约时间成本,迅速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能力,而且可以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杠杆水平,即,如果用1亿资金投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并不能形成即期供给,而如果1亿财政资金承租现有的存量限制住房,实现轻资产化运营,可以迅速扩大保障型租赁住房的供给规模,为更多住房困难群体解决住房难、住房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