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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 孩子溺水身亡

日期:2021年07月18日 10:06 来源: 南风窗 作者:何国胜

  作者 | 南风窗记者 何国胜

  随着夏天一同到来的,除了暑假外,还有一起起年年发生的学生溺亡事故。

  7月14日,湖南邵阳洞口县3名孩子下河游泳,1人溺亡,2人失联。

  7月13日,有网友发视频称,河南驻马店人民公园有几名学生溺水,之后医院确认6名学生全部遇难。

  7月10日,湘潭县涓水河柳树湾处发生一起意外溺水事件,5人遇难。

  7月9日,山西省永济市蒲州镇6名学生在黄河堤坝玩耍时失联,之后5名学生尸体被打捞上来,1名仍在失联。

  6月12日,河南许昌刚参加完高考的7名学生在河边喝酒,4人溺亡。

  5月22日,河北沧州献县5名儿童在村边坑塘溺水身亡。

  5月1日,广西发生4起溺水事故,8名学生溺亡。

  ……

  这样的事故清单,每年都可以列很长。

  溺亡,年年在预防,年年却在发生。

1

  第一“杀手”

  对于溺水的人来说,生死只是几分钟的事。而溺水救援更像是个靠运气的“赌局”——刚好有个会游泳的且体力不差的成年人经过,将溺水之人捞起。但生命不应该成为“赌注”,因为输的代价太大。

  在无数起溺水事故中,被成功救起且身体无碍的人,少之又少。

  因为超高的致死率和频发率,各个方面的数据表明,溺亡已经成为中国青少年儿童意外身亡的第一“杀手”。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于2017年联合发布的《中国青少年儿童伤害现状回顾报告》指出,2010-2015年间,我国0-19岁青少年儿童因伤害而死的人数,每年平均有5.4万人,其中溺水是1-14岁青少年儿童死亡的首要原因。

  根据卫健委和公安部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5.7万人的溺亡人数中,少年儿童占了56%,相当于平均每天有88个孩子被溺水夺去生命。

  在世界范围内,溺水也是各地非故意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世卫组织统计显示,2019年的全球总死亡率中,溺亡占了8%。而在其2014年公布的全球溺水报告中,参与统计的85个国家里,有48个国家中,溺水是1-14岁儿童死亡的前五大原因之一。

  各种数据和事例都在反复强调溺水的危险和高发性,但每年进入夏季,尤其是暑假期间,溺亡事故就像高温一样,必定发生。

  从事溺亡者打捞工作11年的曹春雨告诉南风窗记者,更严重的地方在于,学生等出去戏水时总是呼朋唤伴,三五个人一起去。当一人落水或溺水时,其他人就会试图施救,这造成的后果是,施救者也一同溺水,导致群死。“因为他们既无法准确评估水域的危险性,也没有能救他人的能力。”

  但溺水事故不全是发生在远离家长看管的地方和孩子身上。

  在《中国青少年儿童伤害现状回顾报告》中,1-4岁儿童的溺亡比例占到0-18岁青少年儿童溺亡总数的近一半。

  这类事故的发生一般都是家长或戏水场所工作人员的粗心疏忽而导致。

  低龄儿童溺水不像成人可以拼命拍水求救,他们的溺水过程往往是短暂且无声。

  另外,他们溺水时所做出的一些反应(嘴在水平面上下、双眼紧闭、做出类似攀爬梯子的动作、试图翻转身体等),还会让其他人误以为在练习憋气、玩水等,即使人们第一眼看到,也不会完全认为是溺水。

  所以针对低龄儿童,只要孩子靠近水边,家长就必须要提供持续性的“接触式看管”,自己跟孩子的距离不能超过一臂。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将孩子独自一人留在水里或水边,一秒都不可以。

2

  伤害

  安徽阜阳中青应急服务队——蓝天救援队的发起者曹春雨,对救援溺水、溺亡有丰富经验。这支民间救援队,专门义务打捞溺亡者尸体。

  最初,曹春雨是为了终结商业打捞队“挟尸要价”的现象,在2010年自费成立了中青应急服务队。

  打捞队成立11年来,曹春雨见过上千个溺亡者,也见过很多家属在看到尸体时在地上打滚、痛哭和晕厥的情景。

  尤其是青少年儿童的溺亡,对家庭的伤害是巨大的,所以他觉得打捞溺亡者的尸体,不仅是在帮助亡者,更重要的是在救助承受巨大悲痛的家属。

  救援队刚成立的时候,许多人不解:“为什么你们叫‘救援队’,却一直在打捞死人,而不是救活人?”

  曹春雨有自己的理解,“虽然我们打捞的是遗体,但我们不是救他(死者)而是救他的亲属,让他们感觉自己尽力了,让他们不再抱怨这个社会,这就是打捞的意义”。曹春雨在一个关于救援队的微纪录片中如此讲道。

  虽然看多了溺水的惨剧,但每一次的打捞,他们几乎都会跟着家长掉眼泪。

  “孩子溺水对家庭的伤害是很难用语言表达的。”他告诉记者,很多家长在打捞现场,只要没看到孩子,都还抱有一丝希望。但一看到自己孩子尸体被捞起来,瞬间崩溃,拼命往水里扑。

  还有些家长一时间无法接受孩子溺亡的事实,不哭也不喊,只是死死地把孩子抱在怀里,怎么也拉不开。

  “我们伤心一时,家长要伤心一世”,曹春雨说,孩子的溺亡给家长带去的除了巨大的悲痛外,还有无止尽的自责。面对突然而至的死亡,家长们都将原因归于自己的疏忽,那种“是我害死了自己孩子”的心情,带给他们的压力和折磨是旁人无法想象的。

  而且有的时候,这种无形的压力会变成“有形的手”,将家长也推至深渊。

  比如今年端午节期间,一对夫妇带着5岁的双胞胎回江西九江的农村老家过节。当时家里人忙着包粽子,两个孩子出于好奇,跑到村里的水塘玩,发生了溺水,双双溺亡。

  丧子阴云笼罩了整个家庭,最终压垮了孩子的奶奶——在家人不注意时,奶奶投河自尽,因为她觉得是自己的疏忽导致了两个可爱生命的逝去。

  双胞胎的奶奶随后趁家人不备投水自尽

  为了减少家属的这种自责压力,救援队每次接到电话都会第一时间赶去,同时每次打捞,都会对捞上来的尸体做一番心肺复苏的急救,尽管他们知道,这个孩子早已没有生命体征。但因为只有这样,家属才觉得自己尽了力,不至于被自责吞噬。

  最可惜的还是溺亡者自己的生命。曹春雨至今记得清楚,他曾经打捞过两个刚拿到高考录取通知书的准大学生。那天本是个喜庆的日子,因为他们考上了大学,家里办了贺喜宴,亲戚和同学们都来了。当天喜宴结束后,他们两个去下河游泳,就再也没有上来。

  其中一具尸体被捞上来时,旁边的人怕他母亲往水里冲,就拉住她两个胳膊不让她靠前。但这位母亲并没有哭闹,只是一直在重复一句,“让我再摸一摸我的孩子”。

3

  重灾区

  不管是在新闻报道还是在曹春雨的打捞经验里,溺水的事故多数发生在暑假期间的农村。

  农村溺亡的高发,是个多方因素造成的后果,其中农村家庭对孩子看护的缺失是首因。

  除了农村有更多的留守儿童外,暑期跟农村的庄稼收割期是重合的,要知道,务农的父母几乎无暇顾及孩子。几个被家长无暇顾及的孩子在炎热的夏季凑在一起,戏水或野泳便成了最佳选择。

  这种结伴而行的问题除了上文提及的容易导致群死群伤外,还会出现“一人溺水,他人瞒报”的情况。

  这种情况多是孩子们出于害怕受到家长或老师的责罚,在同伴发生溺水时,他们会选择撒谎,不告知真实情况,从而彻底丧失救援可能性。

  2014年,商洛市5名小学生一起去学校附近的河边游泳,过程中,10岁的小豪不幸溺水。但其他4个同学回去后,没有向老师和家长提及此事,而且把小豪的衣物藏在了草丛中。一直到次日上午,小豪的尸体才被捞起。

  其次,生活方式的变化也是影响农村多发溺水事故的因素。

  曹春雨告诉记者,以往的乡村,每到夏天,为了避暑,大人会主动带着孩子去河里或池塘游泳洗澡。在这个过程中,无形地培养了大部分孩子的游泳技能。

  但现在,现代化的避暑和洗浴手段让家长们放弃了下水这种方式,孩子们也失去了安全学习游泳的机会。

  所以,跟以往相比,当下农村孩子们大多都成了旱鸭子,自救能力大幅减弱。

  此外,农村生活垃圾变多也是一个原因。它导致村内的池塘、坑沟水源受到污染,水质变差,因而孩子们选择离家更远、水质较好的水库、山池等水域。这会使得戏水孩子在发生溺水时,家长或救援人员无法及时发现并赶到。

  而溺水的黄金救援时间是事发后4分钟以内。

  另外,现在很多的坑塘都是机械挖成的,深度和坡度都远超以往人工挖的和自然形成的,这也增加了孩子们溺水时的死亡率,导致他们基本没有自行爬出来的可能性。

  相较于农村,城市发生的溺水事故会少很多。而且发生的都是意外性的溺水事故,要么是不小心跌入或摔入水中,要么是在游泳馆溺亡,不像农村孩子般主动去野泳而发生溺水。

  2020年6月21日,那天是周末,重庆8名小学生相约去了涪江河边。玩耍过程中,一个学生失足坠入河中,见此情景,其他同学想救他上岸。但他们的施救全部失败,另外7个学生,一个一个都坠入河中。

  其他的案例,发生在游泳或儿童戏水场所。他们的溺亡,跟家长或戏水场所工作人员的一时疏忽有关。

  今年7月9日,深圳龙华区一小区游泳池内,一3岁女孩发生溺水,幸被救生员救起。而溺水发生时,原本看护女儿的妈妈在一旁玩手机,并没有发现女儿溺水。

  同样的事之前也发生在2017年,咸阳一位妈妈带4岁的儿子去温泉世界玩水,孩子慢慢从浅水区走到深水区,并发生溺水,但妈妈就在离孩子两三米的地方背对着玩手机。几分钟后,孩子溺亡,这位妈妈从始至终一点没有发觉。

  2019年8月3日,萍乡市7岁的曾姓男孩跟母亲和妹妹去水上乐园游泳。起初,他拿着游泳圈在1.2米水深的地方游玩,母亲和妹妹在游泳池的另一边。之后,他弄丢了自己的游泳圈,溺水发生。他在水里挣扎了两分钟,但没有人注意到他,尽管挣扎期间救生员也从他身边走过。很快,他停止了挣扎,又是一个生命消逝。

4

  防溺水,既“堵”也要“疏”

  做了11年的溺亡者打捞工作,曹春雨觉得预防是比救援更重要的事情。而这件事,他从2012年开始就一直在做。

  每年曹春雨都会去到200多所学校,给中小学生做防溺水安全教育,告诉他们野泳的危险性,劝告他们远离危险水域,也鼓励适龄学生学习游泳。

  官方也在做这个工作,教育部每年暑期前夕都会出相关预警,学校也会进行相关的安全主题教育和采取措施。

  湖南一位乡村小学的教师告诉记者,他们学校规定,在暑假和节假日,学校老师都要去巡河。每个人负责一段河边巡守,看见玩水的孩子要及时劝离。

  有些地方政府想用科技手段提升防溺水的成效,如云南在去年开始试点儿童防溺水预警系统。

  该系统安装在通往危险水域的必经之路,当有儿童经过时,能自动识别并发出警告。若儿童无视警告,系统会通过人脸识别调出儿童的信息,将危险预警信息发送给家长、学校和村委等,而且系统会优先给孩子家长打电话。当发生溺水事故时,系统会一键报警,通知附近的水务部门和公安机关。

  有些地方还用物质奖励,让民众参与到防溺水工作中。如广西博白县对提供学生玩水线索的人提供最高500元的奖励。

  曹春雨也有自己的想法,他觉得防溺水工作需要各方参与,并将责任细化,就像禁止焚烧秸秆那样推进。国家出台一个管理办法,将责任细化到家长、学校、教育部门、政府部门和一些塘沟负责方等各方身上,通过共同参与,形成一个防溺水堡垒。只有每一方身上有了责任的担子,才会真正重视,“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受到处罚”。

  而这些方法,本质上都是在尽可能堵住青少年儿童野外戏水的可能性。

  但全靠抑制孩子们戏水天性的“堵”,并非是一劳永逸的办法。因为总有些孩子会想办法逃脱看护,满足自己戏水的好奇心。

  所以,除了堵住危险以外,适当的“疏”是必要的——一定程度满足孩子们戏水的需求,同时让他们掌握游泳技能,便于自救。

  这一需求在城市中比较好解决,比如多建安全的游泳场馆、游泳教学纳入学校体育教育中。像长沙已经连续11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全市游泳场所在暑假期间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

  但到乡村学校中,这一需求便又遭遇困难。

  资金,是最大难题,虽然有些地方出现了私人资助修建游泳场所,但这只是个案,无法全面推广。所以,如何解决乡村地区建设游泳场所的资金问题,应该成为各地政府应该思考的问题。

  在“疏”没有普及前,提高安全意识和认识到溺水的危险性,是孩子、家长甚至全社会都应关注的。如果怀有侥幸心理,代价便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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