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发布公告,要求快手App删除一万部涉嫌侵权视频。
音集协称,近日委托“12426版权监测中心”对快手上未经许可使用音集协管理的录音制品的行为进行监测,发现涉嫌侵权复制录音制品作为背景音乐的视频数量达1.55亿个。
对此,音集协于2月1日向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发出要求删除涉嫌侵权视频、停止侵权行为、自查歌曲版权的通知。
音集协表示,会持续对短视频平台侵犯著作权行为进行监测,并继续分批对侵权链接进行公告,呼吁存在涉嫌侵权行为的互联网平台积极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解决相关问题,便于权利人有效行使权利、使用者使用作品,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音集协官网资料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享有音像节目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音集协的业务范围包括依法与会员签订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根据会员的授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与音像节目的使用者签订使用合同,收取使用费;将收取的音像著作权使用费向会员分配;就侵协会管理的音像节目著作权的行为,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处罚或提起法律诉讼及仲裁等。
2020年,音集协实现著作权使用费收入2.38亿元。
音集协过去被大众所熟知,是因为音集协主要向KTV经营者发放许可,现在,音集协已经更关注到了更为火热的短视频领域。
音集协官网发布的文章称,2020年11月7日,音集协召开短视频平台音乐版权维权情况发布会。音集协称,近年来,不断有会员向音集协反映短视频平台侵权使用音乐录音制品的情况, 希望协会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依法维护权利人权利。
音集协副理事长周亚平介绍,已有100多家会员陆续与音集协签署协议,向音集协授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短视频APP使用的音乐类录音制品相关权利。音集协一方面向国家版权局汇报情况,请国家版权局给与指导和支持;另一方面迅速采取行动,结合国家版权局开展的“剑网行动”,建立短视频平台领域的著作权许可秩序。
音集协文章称,音集协通过组建专门团队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并与各大短视频平台沟通交涉音乐版权问题。据音集协副总干事国琨介绍,目前抖音、彩视等短视频平台积极反馈解决问题,已与音集协达成版权合作方案,为短视频行业做出了表率。但也有以快手为代表的部分平台逃避法律责任,至今尚存在数量惊人的侵权行为。
音集协披露,音集协已经就快手的侵权行为正式向国家版权局投诉,同时,音集协诉快手侵犯《鸿雁》等5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于2020年10月12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
快手目前正处于上市倒计时,其招股书也提到了版权风险问题。快手称,快手已与中国多个音乐版权拥有人及运营商订立协议,获准在平台上合法使用他们的音乐内容。快手也通过技术手段处理在平台上侵犯知识产权的时间或用户有关知识产权侵害的投诉。
快手提示称,由于上传至平台的大量视频多数包含音乐,故不时面临平台未经授权使用音乐的指控,尽管设有内部控制程序确保遵守相关版权法律及执行符合适用法律的版权保护及删除政策,但仍可能受到侵权指控(无论该等指控是否有法律根据)。
音集协称,近日委托“12426版权监测中心”对快手上未经许可使用音集协管理的录音制品的行为进行监测,发现涉嫌侵权复制录音制品作为背景音乐的视频数量达1.55亿个。
对此,音集协于2月1日向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发出要求删除涉嫌侵权视频、停止侵权行为、自查歌曲版权的通知。
音集协表示,会持续对短视频平台侵犯著作权行为进行监测,并继续分批对侵权链接进行公告,呼吁存在涉嫌侵权行为的互联网平台积极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解决相关问题,便于权利人有效行使权利、使用者使用作品,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音集协官网资料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享有音像节目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音集协的业务范围包括依法与会员签订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根据会员的授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与音像节目的使用者签订使用合同,收取使用费;将收取的音像著作权使用费向会员分配;就侵协会管理的音像节目著作权的行为,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处罚或提起法律诉讼及仲裁等。
2020年,音集协实现著作权使用费收入2.38亿元。
音集协过去被大众所熟知,是因为音集协主要向KTV经营者发放许可,现在,音集协已经更关注到了更为火热的短视频领域。
音集协官网发布的文章称,2020年11月7日,音集协召开短视频平台音乐版权维权情况发布会。音集协称,近年来,不断有会员向音集协反映短视频平台侵权使用音乐录音制品的情况, 希望协会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依法维护权利人权利。
音集协副理事长周亚平介绍,已有100多家会员陆续与音集协签署协议,向音集协授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短视频APP使用的音乐类录音制品相关权利。音集协一方面向国家版权局汇报情况,请国家版权局给与指导和支持;另一方面迅速采取行动,结合国家版权局开展的“剑网行动”,建立短视频平台领域的著作权许可秩序。
音集协文章称,音集协通过组建专门团队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并与各大短视频平台沟通交涉音乐版权问题。据音集协副总干事国琨介绍,目前抖音、彩视等短视频平台积极反馈解决问题,已与音集协达成版权合作方案,为短视频行业做出了表率。但也有以快手为代表的部分平台逃避法律责任,至今尚存在数量惊人的侵权行为。
音集协披露,音集协已经就快手的侵权行为正式向国家版权局投诉,同时,音集协诉快手侵犯《鸿雁》等5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于2020年10月12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
快手目前正处于上市倒计时,其招股书也提到了版权风险问题。快手称,快手已与中国多个音乐版权拥有人及运营商订立协议,获准在平台上合法使用他们的音乐内容。快手也通过技术手段处理在平台上侵犯知识产权的时间或用户有关知识产权侵害的投诉。
快手提示称,由于上传至平台的大量视频多数包含音乐,故不时面临平台未经授权使用音乐的指控,尽管设有内部控制程序确保遵守相关版权法律及执行符合适用法律的版权保护及删除政策,但仍可能受到侵权指控(无论该等指控是否有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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