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月29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故意杀人罪犯李荣静依法执行死刑。
据了解,李荣静痴迷网上赌博且欠下巨额债务,2017年12月22日晚,李荣静在其租住的巴中市巴州区某小区住房内又因网上赌博输钱,遂产生将他人杀害再自杀或促使法院判决死刑之念。
次日8时许,李荣静在其租房楼下遇见该楼四楼上补习班的刘某某(本案被害人,殁年11岁,在校学生)。即尾随刘某某至一楼转角平台后,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弹簧刀捅刺刘某某,并将刘某某拖至其租住的房间内,继续捅刺致其当场死亡。
随后,李荣静持刀自杀,因护痛而放弃,遂拨打“110” 报警,民警至案发现场将其抓获。
2018年10月22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李荣静故意杀人案进行审理,认定被告人李荣静犯故意杀人罪,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丧葬费等系列费用共计34335.5元。宣判后,李荣静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9日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李荣静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于2020年12月15日裁定核准了对李荣静的死刑判决。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李荣静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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