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2020年12月31日微信公号“人民日报政文”,作者张贺。
2020年的最后一天,曾经深陷抄袭风波的两位当事人郭敬明和于正分别向庄羽和琼瑶公开道歉。虽然道歉姗姗来迟,但说出“对不起”,也算是在岁末作出一个交代,给对方,也是给自己。
郭敬明和于正的抄袭行为,有法院判决认定。被判侵权却迟迟不向原创作者道歉,法院强制执行,依据判决在报纸刊登案件内容作为公告。事实如此清楚,道理就是这么简单,所以,时隔多年,两人“排队”出来道歉,似乎有点说服自己内心的意思。
近年来,抄袭已经成为文艺界乃至整个文化行业的公害。不仅传统的文学、影视、音乐频现抄袭事件,新兴的短视频、网络游戏、动漫等领域,也成为抄袭事件的高发区。不少涉嫌抄袭的是社会知名人士,有的已经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力,其中不乏专家、明星,他们卷入抄袭丑闻,不但严重损害了这些公众人物自身的社会形象,也给整个文化行业带来负面影响。
抄袭是令人不齿的行为,抄袭者理应因为抄袭而声名扫地,变成行业内的“过街老鼠”。但是,事实有时并非如此。有的身负抄袭劣迹的从业者,在深陷丑闻的当时,其作品就不但没有被及时停播,反而因为炒作增加了收视率;有的抄袭者多年之后仍然无视公众质疑,在一些网络平台、电视台的综艺节目中以节目导师、嘉宾的面目出现,在节目内外进行话题炒作,以此追逐点击率,博人眼球。于是,抄袭者不但没有被整个行业所摒弃,反而成为行业的娇子,大出风头,大发利市。这种示范效应使得一些人更加有恃无恐,更加肆无忌惮,抄袭的疯狂程度令人咋舌。如此怪现象,只能引发更多的质疑与批评。
抄袭者拒绝对自己的侵权违法行为作出检讨,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段时间以来,因为不良饭圈亚文化的发展,很多所谓的粉丝为抄袭者狡辩,给抄袭当事人打气,坚决拒绝偶像道歉。一些抄袭者之所以能把日子过得如此风光,还因为很多平台为了流量放弃了责任,为了点击率收视率不顾基本的价值观。同时,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管理、约束也没有及时跟上,存在缺位。
2019年5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锦绣未央》涉嫌抄袭案一审宣判。12位作家诉《锦绣未央》系列抄袭案全部胜诉。据统计,《锦绣未央》竟然抄袭了200多部小说。法院判决赔偿12位作家,但其中赔偿金额最高的也不过15万元,与《锦绣未央》改编成电视剧后获得的收益相比,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这种收益与损失之间的巨大不平衡是抄袭案件多发高发的重要原因。
抄袭者不能成为榜样。法治社会,遵纪守法者应当受到鼓励和奖励,侵权违法者必须到批评和惩罚。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公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仰。
文化行业的健康发展呼唤原创,原创是文化的灵魂。原创需要长时间艰苦的努力,而抄袭不过是投机取巧,是急功近利地走捷径。没有哪个人可以把自己的事业建立在抄袭的基础之上,抄袭可以得利于一时,绝不可能获利于一世。
这次郭于二人能够公开道歉,一方面是他们个人认识的原因,另一方面是近年来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形成的结果。社会公众对抄袭的谴责,行业内部对保护原创的不断呼吁、对抄袭者的抵制,政府部门对版权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都在营造着“保护原创、拒绝抄袭”的氛围。
郭于二人道歉了,那些强势平台、资本是不是也该检讨反省?
原标题:人民日报政文:抄袭者不能成榜样,强势平台是不是也该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