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港区国安法”昨已正式刊宪并生效,香港警方设立专门处理维护国家安全事务部门,以办理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据香港《东方日报》网站消息,由于法例已生效,香港警方将针对日后各种公众活动执法,包括反对派今天发起的游行。
香港警方官方账号今晨发布公告,称警方留意到有人于湾仔集结。香港网民留言,支持警方落实国安法——“支持香港警察 还香港太平繁荣”“支持!严正执法,加油”“支持国安法”“支持香港警察!阿Sir, Madam, 辛苦晒 !”
《东方日报》和香港01等港媒援引警方消息称,如果在集会、游行中舞旗、叫口号及演讲,而内容明示或暗示煽动或教唆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例如举“港独”旗、叫嚣“香港独立”等口号,甚至煽动“台独”、“藏独”、“疆独”等,皆属违法。警方会在现场录像及搜证,可视情况作出警告,要求在场人士听从指示。警方亦可以作实时拘捕,而拘捕前不一定需要预先作出任何警告。如果情节严重,警方会视乎现场情况作出实时拘捕,警方保留日后作出拘捕的权力。
法例已正式刊宪生效,如遇到任何违法情况,警方会实时执法。警方现时会就公众集会、游行的情况执行“港区国安法”,包括在上述活动中舞旗或横幅、叫口号及组织者演讲,如果行为有煽动或教唆、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等目的或意图,例如挥舞的旗帜及横幅,涉及港独、香港蓝白旗、“香港人建国”等图案、字眼,即属违法。
警方将会设置新的大型警告横幅及口头警告,警告现场人士有可能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有嫌疑违反“港区国安法”,要求现场人士停止有关行为,否则可能会作出拘捕及刑事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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