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换皮事件处理意见来了。1月23日,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在其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关于“木兰”语言问题的调查与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称,“木兰”语言团队主要负责人刘雷在宣传活动中存在《中国科学院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中第三条第二款所列举的虚假陈述行为,同时在对外宣传活动中存在对单位的欺瞒行为。
《意见》决定对刘雷做出如下处理:取消五年内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的申请资格;取消三年内科研项目的申请资格;全所范围内通报批评;岗位等级从工程师一级降低为助理工程师一级。
1月15日,中科院计算所计算机体系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宣布,由该实验室编译组主导研发的国产编程语言“木兰”正式发布。当事人刘雷宣称,“木兰” 编程语言是由编译实验室完全自主设计、开发和实现的编程语言,与之配套的编译器与集成开发工具也完全由团队自主实现,是我们真正掌握核心技术的编程语言,并将“木兰”定位为下一代重要应用物联网应用的开发语言,同时声称“木兰”语言采用了弹性actor执行模型、利用数据稀疏性提升效率。
消息一出,很快引发网络热议。有网友表示,打着自主设计旗号的国产编程语言“木兰”,实际上是“换皮Python”。
面对质疑,1月18日,刘雷在科学网发表说明,承认两点错误:
1、木兰编程语言主要是用于中小学教育,在介绍中将它扩大到智能物联领域。
2、木兰语言在8位单片机上的编译器是本团队开发的,在32位单片机上的编译器是基于Python开源编译器进行的二次开发,但在接受采访中将木兰编程语言和编译器夸大为完全自主开发。
1月19日,中科院计算所在官网发布《关于“木兰”语言问题处理情况的说明》称,该所已对当事人刘雷做出停职检查的决定;并表示,对该问题开展进一步深入调查,将尽快公布处理结果。
23日,中科院计算所再次发布《意见》,公布了相关事实认定,并将处置进一步“升级”。
《意见》称,“木兰”语言分为前后两个版本,团队定义了语言规范,自主开发了编译器、字节码规范和虛拟机,基于开源的Blockly开发了可视化编程环境,针对中小学青少年编程教育开展了一些深入的工作,工作较为系统完整。但向媒体宣称“完全自主设计”有夸大成分;宣称“木兰”是“完全自主设计、开发和实现的编程语言”属虚假陈述;声称“木兰定位为下一代重要应用物联网应用的开发语言”缺乏应用案例的支撑;声称“木兰”语言采用了弹性actor执行模型、利用数据稀疏性提升效率属虚假陈述。
《意见》还指出,“刘雷交给媒体的宣传材料,与提交给我所宣传主管的审批材料存在严重的不一致,属欺瞒行为。”
(原标题:“木兰”后续:当事人岗位降级,5年内不得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