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蓬国
据江苏省宜兴市公安局官方微博4月24日晚消息,今年1月31日,宜兴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城区某足浴店捣毁一涉嫌组织卖淫犯罪团伙,抓获蒋某(男,42岁,宜兴人)等15名犯罪嫌疑人,涉案人员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宜兴警方依法对涉嫌参与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进行传唤询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网传“抓获1200余名违法人员、扫码超600元遭传唤”等内容属不实信息,请广大网民注意甄别,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散布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4月25日澎湃新闻)
“足浴店花费超600元涉嫌嫖娼遭传唤”令人拍案,如此“疑罪从有”太荒唐了,而涉事警方的辟谣,同属“空穴来风”,不过是打脸罢了。
通报称依法对涉嫌参与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进行传唤询问,网传“抓获1200余名违法人员、扫码超600元遭传唤”等内容属不实信息。也就是说,接受警方传唤的都是有足够证据证明为“涉嫌参与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这种说法与此前媒体报道的情况截然相反。
4月24日,两张有关江苏无锡市宜兴警方扫黄抓获1200名嫖客,在浴室付款超过600元以上人员均需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的图片被大量转发。
据上游新闻报道,两张热传图片中,一张是发自4月15日的短信消息,发送者自称是宜兴市公安局环科园派出所民警。短信内容显示,因收件人涉嫌嫖娼,对其进行传唤。这条网传短信还公布了派出所及办案警官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要验证真伪非常简单,警方既然辟谣,为何不说明是如何证明该短信为捏造的?既然没有任何根据证伪,凭什么说网传内容“不属实”?
另一张热传图片,是社交工具的聊天截屏。该聊天记录称:宜兴地区共抓获1200多名嫖客;并特别提到,被调查的浴室都有付款二维码,宜兴公安局正在核查转账记录,超过600元的全部要求到局里报到,并称这是全国首例。
把在足浴店消费超过600元的人都视为嫖客,一律要求到公安局报到,并称是“全国首例”,流露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思想,实在令人错愕。
对于上述网传图片是否属实,宜兴警方于4月24日回复上游新闻记者,证实了两张图片中的部分内容:因部分浴室可能涉黄,警方确实要求消费金额超过600元的人员到派出所报到,但这只是配合调查,(他们)是否有嫖娼行为,会根据证据依法处理。
也就是说,警方已经承认,在“可能涉黄”的足浴店消费超过600元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到派出所配合调查。至于是否嫖娼,还没有相关证据。这跟后来警方辟谣称“依法对涉嫌参与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进行传唤询问”的说法自相矛盾,足以证明真正造谣的是涉事警方而非他人。
在足浴店消费超过600元就涉嫌嫖娼,必须到派出所自证清白,如此疑罪从有不仅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甚至连“疑罪”都谈不上,完全是毫无根据、蛮不讲理的“疑神疑鬼”。而作为正常消费的大部分人员,却被无缘无故地扣上“涉嫌嫖娼”的帽子,岂不冤枉?此事曝光后,涉事警方不仅承认错误,没有向被误伤者道歉,没有为其恢复名誉,反而为自己狡辩,理直气壮地“辟谣”,如此贼喊捉贼,实在荒天下之大谬。
总之,“足浴店花费超600元涉嫌嫖娼”无疑是胡乱执法、执法违法,为之狡辩、“辟谣”更是对群众智商的侮辱,上级部门应该及时介入调查,还公众及无辜人员一个明白的交代。(文/李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