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年会上发给员工彩票中了巨奖,但是公司要平分,合理吗?”
最近发生在宁波的一件事情,引起网友关注。
网友爆料称,3月2日,在宁波某公司的年会上,公司给员工发彩票,结果一位员工的彩票竟然中了一等奖,奖金高达608万元。
公司得知该员工中奖后,要求把这张彩票拿回去,并将奖金平分给所有参加年会的人。对于公司的要求,中奖员工并不答应,为此双方闹进了派出所。
彩票号码显示为:01 10 14 15 18 31+13
3月1日,浙江福彩网显示的中奖号码也是01 10 14 15 18 31+13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涉事公司买了500多张彩票,本想年会时热闹热闹,烘托一下气氛。而且彩票发放到员工手上的时候,中奖号码其实已经公布了。发彩票前,公司老总还交待财务人员核对彩票是否中奖,确认没中奖后再下发……
该公司一位相关负责人也证实,公司年会上确实发放过彩票,也确实有一名员工中了大奖,但是否认了公司要收回奖金这一说法。
据记者了解,最初在网上发帖求助的网友是中奖当事人的朋友兼同事。记者还从鄞州区公安部门了解到,属地派出所确实处理过这起纠纷。“据当事人说,这张彩票的开奖日期为2月28日,而公司发放的日期为3月2日,也就是说,公司在发放彩票的时候已经开奖了。”
公司要求收回彩票平分奖金是否合法呢?
宁波市司法局法援专职律师唐才宗表示:“公司在年会上将彩票赠送给员工个人,公司和员工成立赠与合同,应当解释为公司将彩票对应的权利赠与了员工。因此,从员工领取彩票时起,权利已经转移。虽然赠送彩票时,彩票的中奖号码已经确定,公司也不知情,但合同法并未规定这种情况公司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因此,如果公司高管要求取回彩票,或与所有参加年会者平分,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原标题:年会发彩票,员工中了608万!公司要求平分?更让人没想到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