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驻湖南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通报了5起侵犯学生利益的典型案例。
1.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教师夏训嘉违纪案。2018年,夏训嘉编造已为学生处理好舞弊事宜(实际未处理)并垫付运作费的理由向学生索要运作费未果,造成不良影响。夏训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撤销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
2.湖南工程学院保卫处消防科职工王骏违纪案。王骏在2017年组织学生教官(学生中选拔的军训教官)军训期间,违规收取学生教官购买皮鞋和内腰带的费用计12170元。王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南华大学核科学技术学院班主任李小华违纪案。2016年6月至2017年11月初,李小华作为班主任老师,收受学生家长以资助乘车费、手机流量及话费、节日祝福等名义发送的微信红包、微信转账或电话充值共18600元。李小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人员刘俊违纪案。刘俊在办理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论文送审等工作中,向学生索要现金9100元,收取学生论文打印费及聚餐费用1450元,涉及金额共计10750元。刘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5.湘南学院音乐学院院长助理徐显辉违纪案。2017年12月,徐显辉应他人请托,私自安排辅导员组织部分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校外演出活动。徐显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院长助理职务。
(原标题:湖南科大一工作人员被通报:在论文送审等工作中索现金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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