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0日)4时许,广东阳江一大巴车沿325国道由东往西方向(往湛江方向)行驶至鱿鱼头桥桥头时冲撞限高龙门架。记者从阳江市江城区宣传部了解到,事故造成4人死亡,7人受伤,目前具体事故原因正在调查。肇事大巴车所属公司称,公司为租赁性质,没有客运资质。大巴车实际管理人员表示,事发时这辆大巴车载有多名游客从深圳前往湛江,途中发生车祸。
视频显示,一辆标有“环宇巴士”的大巴车撞上公路的限高杆,限高杆从车身上部横穿而过,卡住车身后半部分。
今日15时许,记者从江城区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凌晨4时左右,一辆大巴车沿325国道由东往西方向(往湛江方向)行驶至鱿鱼头桥桥头时冲撞限高龙门架,造成4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2人当场死亡,另外2人是送去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伤者都是车上的乘客,在车的卧铺位置上被撞到”。该工作人称,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据了解,肇事大巴车辆车牌桂KBxxxx归属地为玉林市。今日下午18时许,玉林市厚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大巴车是一辆卧铺大巴,“这个车属于私人,但挂靠在我们公司。”这名负责人称,因大客车无法挂名在个人名下,2016年,陆某新和梁某飞两人找到厚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想把车辆挂靠在该公司名下。“但我们公司也是租赁性质,没有营运资质,不可以跑长途或短途客运业务,我们提醒他们很多次。”
这名负责人称,客车挂靠在该公司后,多次无法联系上两人,“今年1月份,他们来公司检车,查出这辆车有在凌晨2点-5点开车的记录,公司还曾对他们罚款1万元。”
在其提供的两份“车辆挂靠合同”中,可看到陆某新于2016年1月18日与厚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车辆挂靠在公司名下,因公司未具有客运资质,客车只能用做自用车辆。梁某飞又于2018年1月18日与该公司续签了合同。
陆某新则告诉记者,他们是一支名叫“环宇”的车队,大巴车属于他们车队但挂靠在厚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名下,“梁某飞是车队股东之一,老板另有其人,名为蔡某发,他委托我管理这辆大巴车。”陆某新称,这辆大巴车平时专门跑从湛江到深圳的旅游线路,游客根据他们分发的名片联系司机乘坐车辆。9日晚10时许,车辆载有游客从深圳回到湛江,凌晨4时许途径至阳江鱿鱼头桥桥头时冲撞限高龙门架发生车祸。
(副标题:广东一辆大巴撞上限高龙门架致4死7伤:无运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