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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
近日,有微博网友发视频称,在贵州省安顺市殡仪馆,丧者家属在领取骨灰时,必须要有购买公墓的证明。记者查实,当地殡仪馆公布的服务流程中,办理骨灰存放或领取手续时,“购买公墓相关手续”确属条件之一。“我们要求出具公墓证,是担心丧属在领取骨灰后,随意土葬,浪费土地资源。”安顺市殡仪馆工作人员如是说。
这个夏天,江西殡葬改革“抢棺砸棺”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甚至有的老人已经下葬,也被撬开棺材抬出来火化。与江西相比,贵州安顺似乎更进一步,不仅必须火化,即便火化了,家人还不一定能拿到骨灰。都说“死者为大”,可在此处,死者那点儿骨灰,居然被拿来“要挟”购买公墓——死都死了,一点灰却不属于自己。
要求出具公墓证,说是担心家属土葬,浪费土地资源。江西强推火化,安顺强推公墓,似乎都拿这个做理由。问题是,死者的骨灰怎么就成了归属殡仪馆的“东西”呢?殡仪馆随意扣留死者骨灰的法律依据,到底是什么?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语境下,殡仪馆凭什么为死者家属领取骨灰,设置必须购买公墓等等一系列人为障碍?
更何况,谁说不买公墓就一定会土葬呢?对于骨灰的处理方式,《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是:骨灰应当寄存于骨灰堂或者葬于公墓。提倡树葬、抛撒、深埋和不留标志等多种方式处理骨灰。也就是说,骨灰不一定必须进入公墓,处理方式可以多样。哪怕人家拿回去放家里,也是允许的呀。殡仪馆作为民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什么时候成了一个卖公墓的?
买公墓才能领骨灰,当地民政部门是否通过这种方式推销公墓,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基本的道理是,死者必须得到尊重,必须对逝去的生命保持最起码的敬畏。相关部门需要提供的是公共服务,而不是把死者当做一个“道具”,用以实现任何赚钱创收的目的。
既然公墓并非免费提供,殡仪馆怎能规定不买公墓不给骨灰?买不起公墓的人怎么办?难道连领取亲人骨灰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吗?或者说,穷人根本没有权利留下骨灰?那些“死不起”的舆论怨叹,当地相关部门是否耳背到从来没听见过?
推行殡葬改革,不能“一刀切”蛮干。任何粗暴野蛮的强制办法,哪怕初衷良好,也是罔顾民意。必须警惕,背后真正的推动力量,可能是某些人的政绩饥渴,以及某些人的敛财欲望。
请多一点耐心和智慧,请少一点冒进和强力。殡葬改革改到最后,千万不能改的完全变了味儿,更不能改的没了一点人性的温度。
原标题:买公墓才能领骨灰,殡改不能改没了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