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2日,不顾佛教界大规模严正抵制,大肆渲染佛教出家僧人情欲纠缠的网络电视剧《天乩之白蛇传奇》,在上线不足2周后,同名手机游戏、同名电影、同名动画漫画——悉数上线、全网发行!此举引发佛教界内外的愤慨爆发性升级。
目前,越来越多的佛教法师、佛教居士、佛学领域学者以及社会大众,参与到对该剧的公开抗议中。教界人士发起的“强烈要求下架辱佛网剧——并向大众郑重道歉”网络投票,参与人数已超过12万,并正在持续迅速增加。爱奇艺、欢瑞世纪等涉事方被众多佛教界内外人士点名警戒——宗教无小事,谨慎莫招祸!
图:佛教界“强烈要求下架辱佛网剧——并向大众郑重道歉”网络投票,参与人数已超过12万,并正在持续迅速增加。
一、毁谤佛教网剧《天乩之白蛇传奇》——到底错在哪?
《天乩之白蛇传奇》这个“IP主题”的一条龙产品——电视剧、电影、手游、动漫、小说,全部贯穿着“佛教出家人谈恋爱”的噱头。作为僧人形象与宗教领袖出现的“法海禅师”,破天荒地被安排与“蛇妖小青”上演男欢女爱,相关剧情祸及佛教戒律、佛教仪式、佛教法器、佛法开示,极尽荒诞与亵渎。
佛教界将此举严正定性为毁谤与侮辱,警戒“欢瑞世纪”“爱奇艺”等所有相关责任方,不要继续践踏宗教禁忌红线——具体依据有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 断情欲——汉传佛教僧团严守千年的重大戒律
杀、盗、淫、妄、酒——是佛教出家人最根本、最基础的五戒。世界上诸大宗教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均是从根本上探索人类生与死的终极命题。佛教破解这个终极命题的关键之一,可以简要总结为:“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淫心不除,尘不可出”(《楞严经》卷第六)。
佛教对于出家人、对于僧团“离淫欲”的要求,并非是粗暴地对抗情爱、对抗欲望,更不是刻板的“存天理、灭人欲”,而是在深刻洞悉生命与人性的基础上,引领众生出离烦恼、出离苦难,并最终出离生死。
佛教戒律并非束缚、并非桎梏,而是以传承数千年的、更为深广的智慧与慈悲,来引领众生达致生命最大程度的自由与解放。如此深刻严肃的命题、深入人心的信仰,是佛教僧团与佛教信众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佛教带动世人“诸恶莫做、众善奉行”——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的重要思想基础。
佛教戒律作为生死大义,值得敬畏;作为宗教常识与伦理常识,应获尊重;作为佛教界的合法权益,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必须保障!
2. 突破宗教禁忌挑逗人心,挑战佛教界容忍底线
《天乩之白蛇传说》这一IP主题,打造剧情张力、吸引网络流量的重大卖点,正是“让严守戒律的形象大肆破戒”“让不能淫乱的人淫乱”“让不能喝酒的人痛饮”——用突破宗教禁忌的手段,来刺激受众的好奇心、窥探心、追逐心。
这是对佛教教职人员形象的极大破坏与侮辱。佛教有最为基本的“三宝”,即佛宝、法宝、僧宝。僧人作为一宝,在佛教信众心目中的地位至高无上,是至心皈依与虔诚崇敬的所在。《天乩之白蛇传说》中的辱佛辱僧镜头,极大地伤害了佛教信众的宗教感情,挑战着佛教界容忍底线。
进一步令佛教四众与社会大众感到备受愚弄的是《天乩之白蛇传说》责任方的投机取巧。该剧从上线之初,就不断面对佛教界抵制与抗议。责任方随即用偷偷删减镜头、更改宣传口径等方式进行逃避。宣传攻势中,剧目方悄然删减辱僧镜头,超话以“清奇”替“青法”、官微改“法海”为“齐霄”等等。
这不仅表明爱奇艺和欢瑞世纪感受到了来自佛教界维权行动的舆论压力,更表明其已经清楚意识到,剧目编写确实存在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及影视剧内容审查规定的法律缺陷,不符合广电总局内部审查新规。
但责任方始终拒绝直面承担错误并郑重道歉,却试图钻法律政策的漏洞,将错误进一步扩大化。甚至借手游、动漫的全面上线,用宣传软文进行“所删情节终于可以还原”的煽动性暗示。如此阳奉阴违的举措,只会更彰显其错谬,令广大佛教信众更感受辱,使宗教和谐进一步遭受破坏。
3. 颠倒与恶搞:佛教仪式、佛教法器、佛法开示的错乱
除了“法海与小青”爱恨情仇的荒诞情节,《天乩之白蛇传说》还对佛教仪式、佛教法器、佛法开示,做了众多颠倒演绎与错乱意淫。
诸如在神圣的僧人剃度法会质问是否对女性动心;在所谓的佛教超度仪式上宣说迷之言;在佛教法会上恶搞仪轨,人手发一个木鱼乱敲;各种“法师”角色满口“是耶非耶”、故弄玄虚的奇葩开示——简直在破坏佛法,误导他人,断大众的善根与慧命。道具和场景布置更是不尊重佛教现实,袈裟、海青随意穿搭,神圣法器错乱摆放。凡此种种,令珍视信仰、护法护教如护眼目的佛教四众不堪容忍。
4. 重要概念:同名影射——“法海”之名不容滥用!
《天乩之白蛇传说》中深陷男欢女爱的僧人形象,被冠以“法海”之名。历史上真实存在的法海和尚,是佛教禅宗祖庭金山寺赫赫有名的开山祖师、宗教领袖、著名高僧。
广电总局曾明确以剧目《不负如来不负卿》为反面典型,批评其违背佛教断情欲的原则;而《天乩之白蛇传说》所编排的“法海”角色,以僧人形象与蛇妖小青接吻搂抱的情节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站在社会心理的角度说,《天乩之白蛇传说》是以“不改名”并“用真名”的方式,而使用大众对于法海禅师的历史性“同名认知”,释放“僧、爱”等暧昧信号,来推动群众古今对照的“身份刺激”效应,获取群众响应。
既用真名,而真名沿革又并非其他来源——剧中法海依据《白蛇传》法海,《白蛇传》法海依据金山寺法海,金山寺法海就是身为唐裴休宰相之子而出家成道的法海禅师,这段历史佛教没忘掉。
不能以“爱”之名戏谑无底线(从影射实效方面说)。不能说,昨天借人钱,睡一晚以为人家忘了,今天就说没借钱,这叫不负责任。佛教对于法海禅师的历史,从来不需要借《白蛇传》去了解,所以从冯梦龙的“白娘子永镇雷锋塔”到今天《天乩之白蛇传说》,佛弟子从来不会认同“彼此无关”之说。如果这段历史真的无法记忆,也无话可谈。而这段记忆,佛教从未遗忘过。
可见,大家还是认同,剧中的法海禅师与历史上的禅师是分不开的,同名的连带效应直接影响到现在僧众的根本形象。
二、喊话“欢瑞世纪”总经理姜磊——佛教四众誓将“娱乐至死”抵制到底!
从公开资料看,由总经理姜磊执掌的辱佛剧出品方“欢瑞世纪”,因为财报披露问题屡次被立案调查。如今更有“辱佛辱僧”大误临前,佛教四众誓将此“娱乐至死”的作风抵制到底。面对公司颓势,姜磊与“欢瑞世纪”的美誉度与公信力,不宜更雪上加霜,何去何从,请好自为之。
“欢瑞世纪”所有违规记录(小部分截图)
佛教护法居士发博质疑,“#违法拍摄恶俗谑佛剧情不用道歉,是谁给娱乐资本特权#移动、格力、维他奶、滴滴可为一句话、一张海报道歉,@爱奇艺 @欢瑞世纪 在#天乩之白蛇传说# 恶意编排僧侣恋爱,大肆传播‘小青和法海搞到一起啦’的软文视频却不用道歉?是资本水军?是网娱无底线的惯例?谁给娱乐公司特权逍遥国法伦常之外?”
微博佛教信众指出,“陈凯歌作为一个佛弟子,可以为拍了戏谑道教的《道士下山》郑重道歉,下架几亿元的投资。今日佛弟子要求 @欢瑞世纪 @爱奇艺 为辱佛剧道歉,完全合情合理。”微博网友“自然31415 ”表示,“贾玲在《欢乐喜剧人》恶搞花木兰,贾玲后来发微博道歉。网剧《尹志平的奇幻旅程》诋毁道教界祖师,也遭到道教界的强烈谴责。更不用说侮辱英烈的抖音被要求整改。”
2016年4月22日至23日,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同志在会上作了《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的重要讲话,讲话指出:“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这些关系都要处理好。”
三、清单:《天乩之白蛇传奇》所触犯的法律法规与行政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效力级别:法律)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2.《宗教事务条例》(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二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不信教公民)。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3.《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第五条 电视剧不得载有下列内容:(之五)违背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宗教极端主义和邪教、迷信,歧视、侮辱宗教信仰的。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直接备案制作机构向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申请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之三)重大题材或者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敏感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方面的书面意见。
4.《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第十六条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的节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之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之四)宣扬宗教狂热,危害宗教和睦,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团结,宣扬邪教、迷信;
5.《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
一、充分发挥网络视听节目优势,弘扬主旋律、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引导和鼓励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制作单位和主创人员在创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重人民需求、重社会效益、重内涵品质,把握网络传播规律,紧跟时代发展,努力创作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网络视听作品。”
二、加强对网络原创视听节目的规划指导,打造更多精品节目
“拍摄重大题材或者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节目,应当征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和省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专家对节目题材、思想性、艺术性等进行评议并提出改进性意见,指导网站提升节目品质,努力成为精品。”
6.《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新广电发[2017]191号)(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六、统筹电视剧、网络剧管理。按照媒体融合的总体思路,对电视剧、网络剧实行同一标准进行管理。对重点网络剧创作规划实行备案管理,加强节目上线前在思想性艺术性上的内容把关,进一步强化播出平台网站的主体责任。
7.《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2017年6月30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常务理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通过) (效力级别:行业规范)
第三章 导向要求
第六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努力传播体现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之七)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传播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
第四章 节目内容审核标准
第七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和审美导向,禁止制作、播放含有下列内容的网络视听节目:(之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之四)煽动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宗教狂热,危害宗教和睦,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团结,宣扬邪教、迷信的;
第八条 网络视听节目中含有下列内容或情节的,应予以剪截、删除后播出;问题严重的,整个节目不得播出:(之三)违背国家宗教政策——歪曲、诋毁或歧视宗教观念、宗教信仰和宗教称谓;对宗教内容戏说和调侃等。(之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重要历史人物及其他真实人物的形象、名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贬损他人的职业身份、社会地位或身体特征。(之八)歪曲贬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违背基本史实,为已有定论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翻案”,或为尚存争议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正名”;违背基本的历史常识,缺乏基本的历史依据,任意曲解历史,不尊重人类文明、他国文明和风俗习惯等。
第十三条 网络视听节目涉及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以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应遵照广播影视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原标题:宗教无小事!佛教公开警戒欢瑞爱奇艺立即下架辱佛《天乩之白蛇传说》全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