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及继母
据“下文”客户端5月5日消息,近日,有网友发布了一则“女孩遭继母毒打成‘熊猫眼’”的视频,引发众多关注。视频中,女孩承认自己遭到继母殴打,父亲在齐齐哈尔干活。之后,身着红色上衣的继母出现,面对周围人的质问,她辩称:“谁说我打的,谁看到是我打的?”
事发地黑龙江省庆安县公安局昨日发布通报称,被打女孩已被送往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女孩继母已被传唤到审讯室接受审讯。
昨晚,据北京时间报道,庆安县妇联工作人员称 ,正在申请法院对孩子采取人身安全保护令。
今天上午,“下文”客户端致电当地县委宣传部,对方表示,女孩继母已供认虐待行为,并且是多次殴打,如今已因涉嫌虐待被刑事拘留。女孩伤情及情绪较为稳定,她的老师及当地妇联正在医院陪着她。女孩的父亲正在从外地赶回来,预计今晚5点多到家。
宣传部方面告诉“下文”客户端,女孩的生母已经去世,继母有一个19岁的儿子,与女孩无血缘关系。女孩一家原本单独住在一间平房里,周围没有邻居,无人发现虐待行为,警方和妇联也一直未接到过报案。近期,一家人刚刚搬到了新居。
5月3日晚,女孩在家遭到继母殴打。第二天,女孩眼部仍未消肿,在学校被老师发现。老师打电话询问继母,继母称女孩是自己不小心磕碰到的,已在前一晚打了点滴,女孩也对老师说是自己不小心磕到的。当天放学时,有其他学生家长看到女孩状况,上前询问,女孩才道出实情。
平时,女孩在学校性格内向,不善于表达,也没说过继母对她有虐待行为。学校方面表示,此前曾发现过她脸上存在青紫伤痕,但情况没有这次这么严重,女孩也说是自己不小心磕到碰到的。继母对她的多次殴打可能主要集中在未露出的身上。
做出如此虐待行为,继母可能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下文”客户端查询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分析认为,由于虐待罪通常发生在亲人之间,导致伤害行为十分隐蔽,外人难以发觉。
原标题:女子将继女打成“熊猫眼”已涉虐待被刑拘:多次殴打,对外称磕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