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微信公号4月3日消息,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本该在享受美好的校园生活,最大的苦恼可能也就是这道题怎么这么难。
可对15岁的小美(化名)来说,每天都是在惶恐中度日,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她频繁遭受着继父的性侵。
近日,这名丧心病狂的继父何某因犯强奸罪,被(浙江)嘉兴海盐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
“我们感情不好,不要再相处了,小美不想跟着你了,她要做我的老婆。”2017年6月,正在上班的小美母亲邓某,接到何某的电话后非常震惊。电话那头,这个朝夕相处的男人竟告诉她,15岁的女儿往后要独自跟着他生活。
邓某觉得既荒谬又可怕,找到小美反复追问后,才得知女儿竟被何某侵犯了两年之久。
儿童性侵题材电影《嘉年华》剧照
同月19日,海盐县公安局接到邓某报警,并将嫌疑人何某抓获归案。
何某是如何在她眼皮子底下,对小美伸出魔爪的?
2006年,离异的邓某在老家认识何某,两人尽管没有登记结婚,但生活在一起,不久后,有了小女儿小洁(化名)。
而邓某还有一个大女儿小美,系邓某与前夫所生。
由于邓某与何某长期在海盐打工,2015年春节,两人将小美从老家接到海盐一起生活。
“他对小美很好,经常给她钱花,还买过一部手机给她,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反倒是一般。”
邓某由于工作性质,经常早出晚归,平日里与女儿接触的时间不多,但她没有深究,谁料何某早已将魔爪伸向了小美。
“那天妈妈上班去了,继父给了妹妹钱,让她出去买零食和烟,屋子里只剩我和继父两个人。妹妹出去后,继父看我的眼神很怪,用老家方言说了很下流的话,之后不顾我的反抗强奸了我。妹妹和妈妈回来后,我也没敢提这件事,这是我第一次被继父侵犯,这次之后(何某的性侵行为)就变得频繁了。”
小美说,她也曾大叫和挣扎过,但继父的力气很大,并警告威胁她:“你想这事让整栋楼的人知道吗?”,小美之后便不再敢大叫。
何某落网后,却始终没有悔过之心,三番五次为自己辩解,“我这么做都是因为邓某平时对小美太差,我跟小美关系很好,小美是自愿的。”
然而,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强奸罪。
自何某第一次奸淫小美,至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小美都未满14周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幼女,故无论小美是否自愿都已构成强奸罪。
与此同时,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关系的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严惩处。
海盐县检察官认为,何某的辩解无济于事,其虽然与邓某没有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对外生活,并育有一女,在家庭生活中已然扮演着父亲的角色,应当严惩。
其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触犯,也是对人伦底线的践踏。
今年1月9日,海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奸罪对被告人何某提起公诉,并为小美聘请法律援助律师,进行心理疏导工作,希望她能从阴霾中走出。
原标题:男子两年内频繁性侵未成年继女被判刑7年,辩称孩子是自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