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2日电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一银行门口发抢夺案件,事主吴女士31万元现金被抢。目前,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起获被抢赃款30.9万余元。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在去银行等金融网点进行大量现金存取交易时,应加强自身防范意识,尽量驾车、结伴前往。
据事主吴女士介绍,其当日下午自己独自一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准备将当日的32万元营业款存入银行,其刚到银行门口准备停车时,一男子突然冲出将其手中装现金的黑色手提袋抢走,现场散落1万元,共计被抢现金31万元。
接案后,北京市公安局立即责成刑侦总队牵头网安总队、丰台分局等单位成立专案组。经专案组成员抽丝剥茧、连续作战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确定了嫌疑人体貌衣着特征,市局指挥部第一时间将嫌疑人体貌特征信息发布全局电台通播,要求所有一线警力全面开展对嫌疑人的发现查控工作。同时,综合运用“大数据”科技手段开展深度研判分析,最终确定马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逐步描画出了马某案后潜逃至本市房山区、河北省保定市、石家庄市三地的活动轨迹。对此,专案组立即部署精干警力连夜前往石家庄市开展抓捕工作。
12月21日8时50分许,专案组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抓获,当场起获被抢赃款30.9万余元。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马某对其在丰台区新发地市场附近一银行门口实施抢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马某交代,今年年初带了十几万元来京做生意,但赔光了,想着抢一笔,把本钱“赚”回来。其发现新发地市场很多商户会将当日的营业款存入银行,于是其就在新发地市场附近的各大银行门口和存取款机附近踩点和寻找作案目标。案发当日,其发现事主一个人骑电动自行车来到银行门口,便将事主定为作案目标。待事主停车时,迅速冲出将事主手中的手提袋抢走,逃至隐蔽处清点共有31万元。期间,仅吃喝花费了不到一千元,还没来得及“挥霍”,便被专案组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丰台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至此,在专案组全体参战民警的不懈努力下,此案仅用36小时便成功告破。北京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在去银行等金融网点进行大量现金存取交易时,应加强自身防范意识,尽量驾车、结伴前往。此外,各金融机构也应加强网点内外安全防控措施。
(原标题:银行门口31万元现金被抢 警方36小时抓获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