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丹和妻子
一度引发社会热议的北京男子廖丹“刻章救妻案”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作出判决。廖丹以诈骗罪获刑3年,缓刑4年。这意味着廖丹在缓刑期间可以在家照顾患尿毒症的妻子。
2007年11月至2011年9月间,廖丹为给患尿毒症的妻子治病,在北京医院使用伪造的收费单,骗取医药费17.2万余元。今年7月11日,廖丹在北京东城法院出庭受审。一句“所做一切只为让妻子能先不死”感动万千民众。随后,陈利浩向其捐款助其退赃。另有网友帮其筹集了50万元善款,可维持其妻透析10年。
廖丹,41岁,无业,初中文化程度。今年2月21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羁押,3月8日被取保候审。5年前,廖丹的妻子因患上尿毒症,在透析半年之后,他花光了所有积蓄。为让妻子活下去,他通过私刻医院公章给妻子做了近4年的“免费”透析治疗。
当天的庭审仅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法官最后宣读了对廖丹的判决书,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法院审理认为,廖丹伪造收费单据,骗取医院治疗费,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公诉机关对廖丹的指控成立。鉴于廖丹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且全部退赔医院损失,综合考虑其犯罪动机、主观恶性,对其可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廖丹说,目前他的妻子在家静养,每周要前往医院接受两次左右的透析治疗,此前好心人所捐助的善款都在中华慈善基金会账户上,采取专款专用形式,治疗费总算是不用发愁了。
宣判后,法院还给了廖丹一份社区矫正告知书,让其在缓刑期内接受社区矫正,并主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并不得离开国境。
“判决出来后,我就给陈先生(陈利浩)打了电话,因为他们帮了我大忙,我有个孩子今年上初一了,我妻子的生命也许只能靠透析来维持,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她身边好好照顾着,也不太可能有时间出去打工,如果有近一点的兼职工作倒是希望能多挣点钱”。廖丹说,今后他的生活仍以照顾病妻为主,目前他的妻子已从北京医院转至友谊医院接受透析治疗,每周需要前往医院进行两次治疗,透析费用均来自社会的捐款。“如有合适的肾源,也想为妻子换肾,现在只能等着。”
私刻公章男子救妻案,这无疑是一个情理与法理、私德与公义高度矛盾纠结的悲剧性案件。于法理、公义而言,廖丹私刻医院公章骗取医疗费,当然涉嫌犯罪。但于情理、私德而言,身为下岗工人的廖丹,对长期身患重病的妻子,竭尽所能地治疗,不仅“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而且自己患病“从不去看医生”,最终在“被逼得没办法”的情况下铤而走险的经历,也让人唏嘘。
据悉,廖丹夫妻靠“打零工”、“低保”维持生计。而妻子尿毒症“每月医药费就超过5000元”。但因“妻子不是北京户口,不能享受北京市民医保待遇”,而“让妻子回河北老家报销医疗费,身体也经不起来回折腾”,最后廖丹只能选择“自费透析”。
这意味着,此处的“贫贱夫妻百事哀”,不仅是高昂医疗费下折射的家境贫困之哀,更是面对最迫切需要医疗救济的弱势群体面对制度失灵的悲哀。早在2010年,人社部便曾明确,“对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保障碍”,可为什么在北京,廖丹妻子仍会因“不是北京户口,不能享受北京市民医保待遇”?
事实上,查看一下人社部《2011年度统计公报》,便不难发现,类似廖丹妻子这样在户籍夹缝中被城市医保遗漏的外来人员、农民工并非少数,而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如公报显示,“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5278万人”,但“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641万人”。这也就是说,在城镇参加医保的农民工实际不足五分之一。诚然,除了城镇医保,农民工在农村原籍还可以参加新农合医保(事实上,这也是目前我国医保能在形式上覆盖13亿人的基本背景),但囿于新农合医保的地域分割、不能互认、统筹层次低下以及报销水平不高等体制障碍,对于长期生活在城市的外来工来说,这样的医保显然不可能起到多少事实上的救济作用,廖丹妻子的遭遇,便是对此的鲜活诠释。
因此,“私刻公章救妻”事件实际上再次提醒,目前我国医保体制亟待加紧健全完善。如,医保在农村与城镇之间的体制分割亟待整合统一、在地区之间的互认通用亟待加速推进,同时,各种医保的报销水平保障待遇也亟待不断提高。惟其如此,“私刻公章救妻”的情理分裂,才可能得以真正弥合。
另外,社会对待被救助者的态度也很值得关注。造成他们贫困的因素很多,贫困不能成为弱势群体被社会瞧不起或被遗弃的理由。广州立交桥下的水泥尖便刺痛了流浪者的尊严。之所以走投无路才去申请救助,有些人就是为了留住自己起码的尊严。社会救助不是简单的施舍,要让享有者活出尊严,社会人群看他们的态度在他们看来非常关键。
不管怎么说,廖某违法的悲剧,笔者认为主要是救助不力惹的祸,如果他能早几年享受到救助,或许不至于面临买房子、被判刑的窘境。这真让人担心,一旦失去这些,他的重病妻子和年幼儿子怎么生活?社会救助是否应该主动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