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300余药企卷入贿赂案,仅是冰山一角
梳理结果显示,在这170份裁判文书中,涉及至少324个与医药行业相关的企业或与企业相关的个人(含部分重复累计)存在行贿行为;这些商业贿赂行为大多发生在药品或医疗器械的销售流通环节,行贿方式主要为回扣返点和违规附赠现金或礼物、为受贿人家属发放工资、节假日拜年送现金等。(8月1日《法治周末》)
据《修正药业等300余医药企卷入贿赂案不乏董事长等高层》一文介绍,以上是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刑事案由‘行贿’ ‘药’”作为关键词搜索得到的结果。
一些不太了解中国药品、医疗器械销售流通环节腐败的网友,一定会因为“300余医药企卷入贿赂案”而惊叹中国涉药交易方面的腐败实在是严重不堪了;误以为这么多的药企受到法律的制裁,中国对涉药腐败的打击力度已足够大了。这就犹如拿十八大之前很少有“老虎”落马比较十八大之后突然那么多“老虎”落马,你不能说十八大之后官场更腐败,只能说十八大之后“打虎”力度加大了。而即使这么多的“老虎”落马,我们的反腐力度仍有“加码”的巨大空间。
网上搜索,目前中国约有7000家药品生产企业,2009年《时代医药网》曾披露中国医药流通企业的数量达到1.6万家。面对两万多家这个分母,如果仅有300多家涉及行贿,那药品行业就是中国最廉洁的行业了,绝无“之一”。而实际情况呢?笔者此前多次说过,医药行业是中国最为腐败、“群体性”、“明腐败”最为突出,却长期被反腐机构遗忘的一个“怪胎”。今天再来做一个基本判断,即中国药企的行贿率(四舍五入)应该是百分之九十九。300余药企卷入贿赂案,仅是冰山一角。
中国药品价格“畸高”到何种程度?我曾举两例说明:2012年: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5毫升的出厂价不足1元/支,医院销售价最高81元多,差价80多倍;2毫升的出厂价在0.39元/支,医院销售价却高达41.57元,差价105倍以上。
我们再从普遍性看“畸高”药价。去年年底,央视曾曝光某批发市场的基本行情,其中“上海市药品中标价一般是市场批发价的5倍左右,最高的超过了10倍”。
比贩毒差价还大的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你以为都被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企业拿走了?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这些企业也仅仅拿走略高于正常利润的差价部分,“大头”都用于行贿了从药品名称审批、药价核定、药品或医疗器械政府集中采购各环节的官员,用于行贿医院领导、药房司药和开处方的医生。
而因为药品或医疗器械属于特殊商品,价格越高,医院、药店利润越大,因此医院、药店更愿意采购高价药品或医疗器械。与其它商品交易的最大区别,就是药品或医疗器械最终承担费用的患者无权参与交易过程,也没有选择权。
正因为巨大的差价被用于行贿,导致中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出现了一个完全违背几千年交易规则的变态现象,那就是越便宜的药品或医疗器械,越是卖不出去,因此导致“廉价药”、“救命药”断供。就此我曾多次批评相关职能部门,能将一类商品管理成如今逆市场规则至变态地步,你们要是还有一点操守,真应该剖腹自杀才对。
四年前,公安部通报著名药企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GSK中国)涉嫌严重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部分高管被立案侦查。笔者应人民网邀请,在【大智汇·蓬安自由谈第5期】上就《跨国药企拉医生“下水”暴露了什么》做了一期“微访谈”,人民网随后以《周蓬安:葛兰素史克成推进中国医改的“功臣”》为题,报道了我在访谈中的一些基本观点。笔者建议,要解决医疗腐败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解决‘一药多名’问题,让同类药价格具备可比性;二是按照药典规定的成分,摸清基本药物的原料成本,进而推算出大致的生产成本和出厂价格;三是用“透明”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程序,防止暗箱操作;四是取消列入基本药物的药品广告;五是废除药品流通环节,改由药企直接向医院及药店配送。”
非常可惜的是,人微言轻的“微访谈”过去四年多,虽然事后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判罚金人民币30亿元,创下了“中国最大罚单”【注:去年年底,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因纵向价格垄断被处罚1.185亿元】,可中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却没有得到丝毫的改观,行贿率肯定没有下降,而行贿总额较四年前更不知道翻了几番?
曾经往好里想,我就不信治不了那些恶意哄抬药品、医疗器械价格,让老百姓看不起病的“黑手”。如果相关部门对这些“黑手”视而不见,眼睛仅盯着外资企业,我真的要替被罚款的葛兰素史克、美敦力“鸣不平”了。(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梳理结果显示,在这170份裁判文书中,涉及至少324个与医药行业相关的企业或与企业相关的个人(含部分重复累计)存在行贿行为;这些商业贿赂行为大多发生在药品或医疗器械的销售流通环节,行贿方式主要为回扣返点和违规附赠现金或礼物、为受贿人家属发放工资、节假日拜年送现金等。(8月1日《法治周末》)
据《修正药业等300余医药企卷入贿赂案不乏董事长等高层》一文介绍,以上是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刑事案由‘行贿’ ‘药’”作为关键词搜索得到的结果。
一些不太了解中国药品、医疗器械销售流通环节腐败的网友,一定会因为“300余医药企卷入贿赂案”而惊叹中国涉药交易方面的腐败实在是严重不堪了;误以为这么多的药企受到法律的制裁,中国对涉药腐败的打击力度已足够大了。这就犹如拿十八大之前很少有“老虎”落马比较十八大之后突然那么多“老虎”落马,你不能说十八大之后官场更腐败,只能说十八大之后“打虎”力度加大了。而即使这么多的“老虎”落马,我们的反腐力度仍有“加码”的巨大空间。
网上搜索,目前中国约有7000家药品生产企业,2009年《时代医药网》曾披露中国医药流通企业的数量达到1.6万家。面对两万多家这个分母,如果仅有300多家涉及行贿,那药品行业就是中国最廉洁的行业了,绝无“之一”。而实际情况呢?笔者此前多次说过,医药行业是中国最为腐败、“群体性”、“明腐败”最为突出,却长期被反腐机构遗忘的一个“怪胎”。今天再来做一个基本判断,即中国药企的行贿率(四舍五入)应该是百分之九十九。300余药企卷入贿赂案,仅是冰山一角。
中国药品价格“畸高”到何种程度?我曾举两例说明:2012年: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5毫升的出厂价不足1元/支,医院销售价最高81元多,差价80多倍;2毫升的出厂价在0.39元/支,医院销售价却高达41.57元,差价105倍以上。
我们再从普遍性看“畸高”药价。去年年底,央视曾曝光某批发市场的基本行情,其中“上海市药品中标价一般是市场批发价的5倍左右,最高的超过了10倍”。
比贩毒差价还大的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你以为都被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企业拿走了?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这些企业也仅仅拿走略高于正常利润的差价部分,“大头”都用于行贿了从药品名称审批、药价核定、药品或医疗器械政府集中采购各环节的官员,用于行贿医院领导、药房司药和开处方的医生。
而因为药品或医疗器械属于特殊商品,价格越高,医院、药店利润越大,因此医院、药店更愿意采购高价药品或医疗器械。与其它商品交易的最大区别,就是药品或医疗器械最终承担费用的患者无权参与交易过程,也没有选择权。
正因为巨大的差价被用于行贿,导致中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出现了一个完全违背几千年交易规则的变态现象,那就是越便宜的药品或医疗器械,越是卖不出去,因此导致“廉价药”、“救命药”断供。就此我曾多次批评相关职能部门,能将一类商品管理成如今逆市场规则至变态地步,你们要是还有一点操守,真应该剖腹自杀才对。
四年前,公安部通报著名药企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GSK中国)涉嫌严重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部分高管被立案侦查。笔者应人民网邀请,在【大智汇·蓬安自由谈第5期】上就《跨国药企拉医生“下水”暴露了什么》做了一期“微访谈”,人民网随后以《周蓬安:葛兰素史克成推进中国医改的“功臣”》为题,报道了我在访谈中的一些基本观点。笔者建议,要解决医疗腐败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解决‘一药多名’问题,让同类药价格具备可比性;二是按照药典规定的成分,摸清基本药物的原料成本,进而推算出大致的生产成本和出厂价格;三是用“透明”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程序,防止暗箱操作;四是取消列入基本药物的药品广告;五是废除药品流通环节,改由药企直接向医院及药店配送。”
非常可惜的是,人微言轻的“微访谈”过去四年多,虽然事后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判罚金人民币30亿元,创下了“中国最大罚单”【注:去年年底,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因纵向价格垄断被处罚1.185亿元】,可中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却没有得到丝毫的改观,行贿率肯定没有下降,而行贿总额较四年前更不知道翻了几番?
曾经往好里想,我就不信治不了那些恶意哄抬药品、医疗器械价格,让老百姓看不起病的“黑手”。如果相关部门对这些“黑手”视而不见,眼睛仅盯着外资企业,我真的要替被罚款的葛兰素史克、美敦力“鸣不平”了。(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本文地址:https://www.24qq.cc/n46703c35.aspx,转载请注明24FA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