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0日中午,云南省司法厅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8天前从云南省第一监狱七监区劳动时逃跑的在押犯张林苍,在昆明嵩明县小街镇李官村委会被警方成功抓获。当时,张林苍拒捕并继续逃跑,被警方开枪击伤。
现年27岁的云南省马龙县人张林苍,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17年1月18日入监。
这个曾在部队服役,退役后跑过运输、开过KTV,还是一名两岁孩子的父亲,他是如何成为一名毒贩,又成为一名越狱逃犯的呢?
部队服役5年,退役后开KTV
马龙县,隶属于云南省曲靖市,居昆明市与曲靖市麒麟区之间。
马龙县马过河镇,位于马龙县城西部,距马龙县城27公里,属低中山丘陵河谷地貌。镇上人大多以种植红花大金元烟和采石为生,该镇也曾被县政府评为“烤烟生产先进乡镇”。
1989年6月,张林苍出生在马过河镇何家村村民委员会角家村。在邻居眼里,这个小伙“人缘还不错”。
据云南网报道,2007年,18岁的张林苍在高中毕业后,应征入伍,到江西某消防部队服役,成为一名军人。服役期间,张林苍喜欢散打,平时勤学苦练,还曾获得过散打第二名。
5年后,张林苍退伍回到老家,跟着父亲跑起了运输。村里人介绍,由于收入不高,张林苍没干多久便决定借钱做生意,并通过借高利贷的形式,在马龙县城开起了一家名为“大明宫(音)”的KTV,总投资30余万元。
然而,2015年左右,由于经营不善,KTV倒闭,转手出去才卖了11万,张林苍也欠下一笔不小的债。
张林苍的一位初中同学李勇(化名)在接受采访时曾说,在没有去部队服役时,他和张经常在一块。初中毕业以后,张林苍去了部队就没了联系,“读书时觉得张林苍这人还是挺义气的,因为都是一个村的,他们读书的时候一起玩,有事嘛,能挡的他也挡,人也很调皮”。
李勇介绍,2015年,两人还一起吃过一次饭,但当时张林苍向他借钱,由于多年不联系,对张不了解,李勇选择了拒绝。
贩毒被抓,判了无期徒刑
KTV转手之后,张林苍出门打工,也没再跟家里联系。
张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证实了儿子曾在江西某部队服役5年和开KTV的事,并介绍,退役后,张林苍结了婚,并和妻子育下一个2岁多的女儿,一家人生活其乐融融,与邻居关系相处也还不错。
2016年的一天,突然有警察来到张家。一并带来的,是张林苍因为涉嫌运毒被拘留的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
张父有点懵,赶紧叫上家人,准备去看一下儿子,但被拒绝,理由是案件还处在侦查阶段。
2017年春节,张家人试图到看守所探望张林苍,但被告知他已于2017年1月18日转往云南省第一监狱服刑,不过,这次他们还是没能见到张林苍,狱警告知,要3月份后才能探视。
2017年5月2日,网上传出张林苍越狱的消息。
5月3日上午10时,云南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证实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的罪犯张林苍于2日早上8时20分,驾驶一辆货车,冲破监狱隔离网和施工用地的临时栅栏门后逃脱。
通报显示:2017年5月2日上午8时20分,云南省第一监狱七监区在押犯张林苍(男,27岁,云南省马龙县人,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7年1月18日入监)擅离劳动现场,趁驾驶员下车等候装货之机,强行驾驶一辆130型福田牌货车,冲破监狱隔离网和施工用的临时栅栏门后脱逃,并把货车丢弃在距监狱2公里处的虹桥路附近。
逃亡8天后落网,曾拒捕被枪击伤腿部
张林苍越狱后,云南省司法厅的通报介绍,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追捕指挥部。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夏新建等同志接报后,立即赶赴省第一监狱,现场组织指挥案件侦查和追捕工作。
与此同时,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
2017年5月2日,云南省第一监狱发生一起监狱服刑罪犯脱逃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林苍(系服刑罪犯)涉嫌脱逃罪。
犯罪嫌疑人张林苍:男,汉族,27岁,高中文化,云南省马龙县人……体貌特征:身高1.84米,体型中等,方脸,后背有一约10厘米的烫伤疤……云南省公安机关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提供线索,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云南省第一监狱将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
8天后的5月10日早上,网上出现几张照片,一名光着身子的男子,被荷枪实弹的武警抓获,图片被配以“嵩明小街派出所辖区接群众举报,说看见一个长像类似张林苍的人在附近出没,随后嵩明公安局出动发现踪迹,武警特警再出动,围捕过程中,逃犯一路沿药灵山方向跑,据说出动了武警,特警,特勤,无人机”。
很快,中午12时,云南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5.02”逃脱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5月9日下午,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联合追逃指挥部锁定“5.02”案件嫌疑犯张林苍在嵩明小街镇附近出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张太原同志亲临一线坐镇指挥,在云南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武警云南省总队、省监狱管理局、昆明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追逃指挥部和当地党委政府、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参战单位昼夜不停的艰苦查缉,省公安厅A级通缉犯、“5.02”案件脱逃罪犯张林苍于2017年5月10日9时10分,在嵩明县小街镇李官村委会大月字本村小药灵山被警方抓获。在追捕中,张林苍企图逃跑,武警战士果断开枪将其击伤、当场捕获。
联合追逃指挥部特别感谢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并将对在缉捕案犯中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注意到,网上出现的视频还显示,一队武警战士将张林苍团团围住,并戴上了手铐。张光着上身,肩上斜跨着一个背包。视频中有人在急促地说,“现在我们把他腿打伤了,他在跑”。而另外一名实施抓捕的武警战士则要求战友,“把他裤子穿上,他没有衣服”。
而此时的张林苍,与云南省公安厅发布通缉令上的服刑照片相比,已明显瘦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