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男子,在婚后发现自己不仅是“喜当爹”,妻子还有了婚外情,男子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当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后,男子给妻子写了一张收据,妻子则凭这张收据试图逃避支付25万元离婚财产。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经东莞两级法院审理,女当事人被判定所持收条无法证明还债结果,法院要求其继续履行法院判决,向男方支付25万元。
2003年,李然与王雷(均为化名)相恋,次年,他们生下了一个男孩,2006年,两人登记结婚。可是不久,王雷发现孩子竟是李然与前男友所生,还发现李然已有婚外情,而且李然还将两人的偷情照片发到他手机上。王雷认为夫妻二人已无感情,便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查明后,判李然应向王雷支付25万元。然而李然没有履行判决。于是,王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李然名下有另一处房产,遂对其进行查封。
李然却提出异议称,王雷已在判决后出具一份拿到她25万元人民币的收条。但东莞二院却查明,涉案收条仅显示王雷收到李然25万元,并无免除任何债务的意思表示,且双方都承认该款并未实际支付。该收条反映的情况并不真实,其证明力不足。因此二院驳回其异议请求。
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在复议时经查明认为,王雷虽向李然出具收到她离婚补偿金25万元的收条,但却并无实际给付,双方债务仍存。因此驳回复议请求,维持执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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