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多部门集体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询问。目前的职业资格许可领域,一个行业有十几种甚至几十种职业资格。特别在青年中有一股“考证热”,青年人不仅要取得高学历,还要去考各种各样的资格证,手上拿着一大把证,可就是找不到工作。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就此现场提问:现在我国职业资格的种类究竟有多少?哪些需要保留?哪些需要取消?人社部负责人回答说,针对减少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国务院要求2013年、2014年分批取消职业许可事项,到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
“无法律依据职业资格许可明年全部取消”,尽管人社部的透露,是委员询问后的被动结果,不过倘若进行回望式的梳理,就不难发现该项工作已处于稳健推进中。今年6月和8月,国务院就分两批取消了58项中央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包括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许可等。而按照既定安排,今年11月份国务院还将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据统计,目前准入类的职业资格现在还有84项,如果能够按照分批推进的方式继续进行取消,那么在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应该可以翘首以待。
那些曾经为各种证件颠簸在路上者,理当对此一吐块垒,但关于“无法律依据职业资格许可明年全部取消”,真正需要郑重着眼的,却是取消本身所采取的分门别类形式。按照人社部的介绍,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将建议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至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移交给行业协会、学会承担。换言之,顶层设计所指的,已不唯是“无法律依据的职业资格许可”,几乎所有职业资格都被囊括其中。在转变政府职能外,如此大手笔显然蕴涵着更大的价值。
社会的人才观,正是观察取消职业资格许可的另一个角度。究竟该怎样来论证某人是“人才”,或者是认定其能够胜任一些具有技能门槛的岗位?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主要奉行的是“国家贴标”,其最具象的方式,就是在1994年,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为科学评价人才的一项制度被写入劳动法。应该说,将国家层面认定的职业资格作为执业门槛之一,在施行前期有积极意义,亦提升了全民学习的意识,但它不可避免的,是随之而来的人才“证件化”——人才被简单地和证书等同起来,由此衍生的,不仅会有利益的追逐,更不乏社会人才观的逼仄。
和职场中的“考证经济”“挂证现象”“假证泛滥”相对应,“取消职业资格许可”的现实意义无疑是多重的,戳破虚假的考证热、减少个体的考证成本,乃至约束政府权力,一切莫不都可概于其中。但它最大的可能价值,仍在于让职业选择和流动变得自由。市场经济中的双向选择已无处不在,对于专业人才多样的评价方式,一样随处可寻,此时继续用行政认可压制市场选择,显得不合时宜。相反,让有形的证件门槛不复存在,减少的会是劳动者的择业负担,市场更能建立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在其中悄然形成的,必然还有整个社会开放的人才观。
“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正如中央高层所念兹在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是简政放权的又一次兑现,但还请勿将其意义止于此,止于此会低估取消本身的格局,亦不自觉间会拘束了视野: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后,如何达到职业准入门槛的真实不存?没有考证压力后,如何来切实提高和证明劳动者的职业能力?更多的问题仍然留存,唯有持续推进,才能通往一个愈加开放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