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发布。其中提到,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健全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机制,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优化房地产政策,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规则,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健全应用场景开放创新机制,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绿色能源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围绕具身智能机器人、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生物制造、6G、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建立投入增长机制。以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健全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绿色化转型的政策机制。有针对性布局一批新型产业创新平台,积极发展开源技术体系和开放产业体系,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深化各类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园区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园区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探索形成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匹配、保持先进制造业合理比重的投入机制。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服务机制。完善专精特新服务站、特色园区等专业服务体系,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区域集聚和高质量发展。完善潜在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挖掘培育机制,健全服务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承担科技项目、设立创新平台等工作机制。健全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体制机制,深化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改革,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完善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发债融资、并购重组等支持与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民营经济相关立法,全面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发挥融资对接支持机制作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完善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
原标题:重要发布!北京将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