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于这种女人的尊严、自信心和勃勃野心,以及放荡不羁的习性,又开始渐渐地恢复,渐渐地显露。
当我和王总两个人的那顿晚饭差不多吃了一半,那是一个我们都很熟悉的酒店包厢,在我们叫的菜都已经上齐了之后,他就撩起我的裙子,利索地褪下我的内裤,团一团,一把塞到他屁股后面的口袋里,然后力大无比地举起我,二话没说地把我抱在他的腿上。
我们接吻着,他的一只手轻搂着我,另一只手打裙底下伸了进去,并轻咬着我的舌头吮吸着。我一边做出了强烈的反应,一边把手从他胸口处伸进他的衬衫里,指甲抓挠着他胸脯上的肌肉。
那时候他接到了电话,看他眉飞眼笑的样子我猜到那电话一定是母亲打来的。他一脸得意洋洋地对着电话那头直叫:“我正跟小媚吃饭哪。”脸上没有任何轻佻的成分。一只手从背后搂住我赤裸的腰。他俯着脸来贴我的脸,唿出了热唿唿的酒气。
“别别,客人已都走了,你在楼底下等我,我马上去。”他的措词像一个急于求欢的小人。我一把推开了他,从他屁股口袋里取出了我的内裤穿上,整理着我的衣裙。“我送你回家。”他对我说。
“我不回。你走吧。”看着他那付急急忙忙想离开的样子,我的心里一股酸味直窜喉咙,同时倍感我母亲的魅力。我双手抱在胸前,就那么样地不拿好眼色瞪他。仿佛就是这的老板,瞪着不但白吃饭,吃完了还赖着不走的食客。其实我巴不得他马上就离开,在吃饭时我该说的话都说了,该办的事都办妥了,但我还得装出一点索然无趣很无奈的样子。
我把晓阳叫了过来,继续着这末完的晚餐。他很快应许着,我的内心充满着得意、快感和愉悦,他还没来的时我正歪坐在沙发上,看上去神情倦怠,这种倦怠恰恰是更能诱发激情的温床。一瓶红酒放在右手能可以够得着的地方,这是我最虚弱的时刻,也是我最自恋的时刻。我幻想在此时,有一个男人推门进来,走过来,撩开我的衣服裙子,像挖掘珍宝一样挖掘我身体最隐秘地方的狂喜。看到我像花瓣一样在他粗暴的掌心颤栗,被揉得粉碎,看到我的眼睛在灯光下因为羞耻而变湿,我的嘴唇在潮汐冲刷下张开又闭上,我的双腿顺着欢乐的方向而蠕动张合。
敲门声响起,我打开了门。发现他站在门外,他穿着黑色的体恤,米黄色的纯绵长裤。那英姿勃发动人的样子亘古不变,与时间、地点、空气、道德无关。
我看着他,脸上浮上一个绵软无力的微笑,“嗨,”我说。
我的手扶着门把,并没有马上意识到是否请他进来。那时我的脑海里竟出现了小婉的脸,潮湿而微红,像雨季中的天空。这个城市里所有的女孩都会喜欢像晓阳这样的男孩的。他代表梦想、浪漫、狂喜和性感,是迷人而不可多得的坏小子。
“能进来吗?”他低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