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今日下午,针对“广西考察吃穿山甲”一事,国家林业局连发再发两条微博指出,“炫耀”穿山甲肉的美味,就是在“炫耀”自身的残忍和无知!
2月6日,一则“赴广西考察获官员宴请吃穿山甲”的微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微博发帖人“Ah_cal”自称是香港企业家考察团的成员;该男子随即被网友戏称为“穿山甲公子”。目前,相关微博已被删除。
据公开报道,2015年7月8日到10日,“投资广西走向东盟——2015年香港企业广西行”活动在南宁举行。参加活动的港商考察团于7月8日晚抵达南宁。
对此,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表示,本次活动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开展的。对该男子微博中所配图片,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进行了仔细辨认,合影照片中的用餐人员,没有该局任何领导或工作人员。
今日,“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游界企业家赴广西投资考察团原组委会(2015年度)”在文汇报就“广西考察吃穿山甲事件”刊登郑重声明,称是李加和个人行为,与组委会无关。
下午,国家林业局在官微上针对此事再发两条微博表示:“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它们,应该是在森林里,而不是在餐桌上!“炫耀”穿山甲肉的美味,就是在“炫耀”自身的残忍和无知!
国家林业局呼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形成强有力的保护洪流!拒绝食用穿山甲,留住极度濒危的美丽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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